全環總終結危險站立清運 落實職安協商機制
全環總終結危險站立清運 落實職安協商機制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全環總十四日上午於環保署呼籲終結危險站立清運 落實職安協商機制。
全環總理事長蘇家源等行動訴求有:
一、針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及新增第86條,應正式提案交由職安小組討論與決議。
二、環保署應重申推動定時、定點、設專區為主要政策,並減少沿街收運的路線,以確保清潔隊員與市民安全。
三、現行環保署職安小組,應比照職業安全衛生法中規範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定期交流會」性質,提升為具有實質職業安全衛生審議權的會議,並法制化,期能勞資一同共創勞動安全。
一年前,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召集各縣市清潔隊員,為107年7月30日嘉義清潔隊員因站立車後斗而在執勤中發生職災往生一事,到環保署抗議,要求落實定時、定點、專區收運,不使清潔隊員再因危險站立清運工作而罹災。今年8月6日,卻換來交通部發布新聞,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一項第四款,將「車廂以外不得載人」,改為「不得載客」;及新增第86條第1項第6款,「環保機關垃圾車附載人員以一人為限」。這樣的行政命令的修訂,是將違法站立垃圾車後斗合法化,根本是草菅人命,本會隨即向交通部、環保署表達嚴重抗議!
8月8日,環保署在本會嚴正抗議下,派員至本會聽取意見,本會當場說明:
1. 環保署統計歷年垃圾收運人員因執行職務致職業傷害之人數及原因,於103至107年間清潔人員受傷情形,扣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857人,以執勤中被切、割、擦傷等計689人最多、其次為執勤中跌倒(絆倒、滑倒)521人及執勤中交通事故480人,故由「由工作車上跌(摔)落」並非為主要職災原因。然再據勞動部查復於101年迄107年底,清潔人員因執行職務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共計13件,造成13人死亡、1人受傷,災害直接原因以墜落、滾落及公路交通事故各5件占最多,其次為被撞2件及被夾、被捲1件。間接原因則以交通事故及使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各4件占最多。這樣高職災下,還將違法作業合法化,真是罔顧清潔隊員安全!
2.本會於去年8月7日至環保署抗議後,環保署原已展現善意,與本會組成職業安全衛生小組交流會,並定期開會討論,如何保護清潔隊員作業中的職場安全,至今已開會4次。為改善『清潔隊員站立於垃圾車後方作業問題』,至今年4月2日至職業安全衛生署開會時,都達成初步共識,朝向各縣市定時、定點、設專區收運方向前進,以降低職災風險。沒想到環保署卻玩兩手策略,與交通部在今年6月5日召開「研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77與86條修正草案會議」,本會毫無所悉!環保署一面與本會善意開會,一面卻與交通部聯手將非法變合法。這樣失信行為,令本會感到受辱與氣憤!
3. 如本法通過後,各地縣、市政府勢必不會推動安全作業方式,造成定時、定點、設專區政策形同虛設,更鞏固地方政府為了便民,而犧牲工命的選舉考量,讓每天為台灣環境打拼的兩萬多清潔隊員,對環保署感到寒心!本會要求交通部立即撤回修正條文。
在本會不斷施壓下,8月11日環保署發新聞稿,「建議交通部暫不列入本次修法,環保署後續將與地方環保局及工會進行溝通」。交通部則發出新聞稿表示,「環保人員工會若有不同意見,交通部都會轉請環保署審慎評估並再妥為溝通。若溝通後尚無共識,交通部不會貿然實施。」暫時將此案撤回。
環保署雖於8月12日再次派員,至本會常務會議說明與致歉,但本會還是擔心未來會重蹈覆轍,因此,召集各縣市清潔隊員於8月14日上午,至環保署表達抗議,讓環保署了解,全環總與各縣市工會重視清潔隊員職安,職安「交流會」不能只是說說而已,應賦予重大職安政策審議權力,共商各縣市落實「反站立、要安全」之政策。
記者會主辦單位: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全環總)
協辦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傷協會)
會員工會:花蓮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宜蘭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工會、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新竹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苗栗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企業工會、竹北市公所企業工會、頭份市公所企業工會等
附錄:公益社影片庫(台灣民怨願之聲) 全環總終結危險站立清運…落實職安協商機制記者會實錄2019/08/14: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466411450806537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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