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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戲水十誡】臺北市社會局及紅十字會總會兒少水域安全知能宣導「Water四五十 水安有Sense」2019【戲水十誡】臺北市社會局及紅十字會總會兒少水域安全知能宣導「Water四五十 水安有Sense」

2019/08/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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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戲水十誡】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影片導演:楊中強

照片

臺北萬華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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