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的觀光景點南投廬山溫泉,上個周末舉辦了溫泉季的開幕活動。廬山溫泉在去年的辛樂克颱風受到重創,今年的莫拉克也同樣災情慘重。基於安全考量,政府開始規劃廬山的遷建案,如果成功,它將是國內第一個風景特定區的遷村案例。您也許也到過廬山泡湯旅遊,但是您知道嗎:三十多年來,這整個區域,幾乎是違建大集合。從商店、到民宿,幾乎沒有建照、也沒有使用執照。本報導帶您到廬山走一趟,看看實際的狀況。同時,也討論廬山在遷村與不遷村之間的進退兩難。
走過將近半個世紀的風華,廬山和溫泉,已經成了不可分割的兩個名詞。但是一年兩次風災,卻讓溫泉業者的投資,真的泡了湯。
一座吊橋,將廬山分成了兩個世界,受災的想走,沒受災的想留。 吊橋靜靜地佇立著,數十年來,它承載過無數的遊客,來來往往。吊橋依舊,廬山,卻變了容顏。
塔羅灣溪的下游,怪手和砂石,正在進行一場澎湃的疏浚交響曲。對於民宿業者來說,這可不是件浪漫的事,多年的經營,就這麼給埋在土石堆裡。 業者達成共識,把一樓當作地基,不再清理了。因為這樣的損失,已經不是第一次。
好不容易清理完,又來一個八八水災,所有的投資都泡了湯。有業者叫苦連天,也有人不玩了。 蔡松田的民宿,就位在吊橋下方,自從去年辛樂克之後,一直沒有恢復營業。今年七月本來打算重起爐灶,卻是天意難違。看著以前的泡湯區,只剩下眼前的一堆廢鐵,蔡松田打算,永遠放棄這個地方。
當地人以吊橋為界,將廬山分為兩個區域,下游受災嚴重,上游幾乎沒有災情,業者對於遷村的看法,大致上也是以此做為區隔。
廬山地區總共有六十多家業者,幾乎全數不合法。這個問題,得追溯到民國六十五年,廬山溫泉被指定為風景特定區,卻沒有立即公告禁建,造成一股搶建風潮。當年違法濫建的問題,如今因為風災而浮上檯面,業者希望遷村,並不是毫無條件地離開。但也有業者自知違法在先,只想維持現況,繼續在廬山營業。
不過這些業者也點名南投縣政府,當初沒有盡到規劃的責任,之後又不積極取締違建,他們認為責任不能完全推到他們的頭上。我們訪問了南投縣政府,發現經歷了兩次風災,廬山應不應該遷村?違建要不要拆?縣政府的態度,果然真的是三十年來如一日。
南投縣政府委託逢甲大學教授高孟定,進行廬山溫泉的遷建計畫。高孟定參與多次行政院召開的相關會議,知道中央原本的態度認為,補償不合法的業者,既沒有法源依據,也不合乎情理。不過今年的莫拉克重創廬山,莫拉克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卻替這種不合情理法提供了的補償解了套。
根據第二十條的內容,只要被劃定為特定區域的災區,必須強制遷村者,就能夠獲得相關的救助和補償金。 聽起來,不合法的業者可以因此而獲得補償,社會的公平正義好像成了最大的輸家。但這個問題在辛樂克和莫拉克之後,似乎也不該再拖下去了!因為中央地質調查所從民國九十六年,就開始監測緊鄰廬山的母安山的地層滑動狀況。根據地調所的監測,辛樂克颱風當中綺麗飯店的倒塌,和母安山的滑動有關,一旦豪雨或地震發生,可能引發大規模的崩塌,後果不堪設想。
地調所提出了嚴重警告,但是也有業者基於利益考量,對於這樣的評估卻寧願半信半疑。他們期待泡湯旺季的來到。但是過完這個冬季,之後呢?明年的颱風季節,會不會又重來一遍?不遷村,怪手的每一鏟,都要納稅人共同埋單。現在搭著重建特別條例的順風車,廬山長期以來不合法的問題總算有機會解套。 如果依照南投縣政府的評估,將業者搬到離廬山不遠的春陽台地安置,初步估算下游地區的遷建費用需要八億元。
至於該怎麼補償?社會輿論能不能接受?天平的兩端,就看南投縣政府,如何拿捏。這則報導,也請大家一起來思考,搬與不搬的兩難。不知道您贊成哪一個選項?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獨立特派員您好,
雖然廬山大部分的業者都沒領到建築執照、使用執照,
但是我門該繳的稅金,包含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等...該繳的一毛也沒少不了,我相信不會繳的比妳少。
沒執照不代表不用繳稅金。
當初南投縣政府衛星空照圖跟實際地形落差太大,所以全部的飯店都無法取得執照,之後也沒任何積極改進的動作,過了幾10年後,現在一出事了,全部責任都歸咎在業者身上,何謂公平正義?
今天廬山溫泉會被遭遇土石災害,完全是從下游萬大水庫泥沙淤積所累計幾十、二十幾年以上造成,加上塔羅灣溪上游大量土石崩塌,把所有淤沙全部沖刷下來無法排出才造成今天的災害,就算是沒新建後來才蓋的飯店也難以倖免今天的災害。
如今說這個所謂的非法營業的罪名,
1. 根本不是造成此次災害的主因。
2. 再來業者何嘗不想合法營業?南投縣政府擺濫幾十年不管此事,如今責任
全部業者扛?天災變成人禍的說法..完全不用負責任。
3. 非法不等於沒繳稅,甚至更多,我們也是做正正當當的生意,不偷不
搶。
4. 業者的辛酸面,外面的人難以知曉,投訴欲哭無門。
只希望別再給我門二次傷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