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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台減碳空有目標 沒有政策

2009/12/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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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影片說明:馬英九總統在十二日的治國週記裏,強調台灣應努力成為一個環境大國,並重申減碳目標

--離氣候會議結束倒數112個小時--

文/張楊乾(低碳部落格哥本哈根氣候會特派員)

 據氣候會議目前檯面上的減碳草案,在2020年時開發中國家的自願性減碳目標,將必須要比今日的碳排成長減少15%-30%。我國去年在《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內所提出的減碳目標,則大約是依今日的碳排成長減碳25%,與此標準相去不遠。然而,專精能源政策的學者卻批評,台灣雖定下減碳目標,卻沒有提出全面性的減碳政策,若繼續停留在此層次,則對國際社會來說簡直就是欺騙。


根據環保署今年的統計,如果一併計算第二次能源會議所提出的再生能源目標,我國在2020年的碳排放量,將會達到3億4千萬公噸;若是依此數據換算減碳 30%,則2020年的目標將會若在2億4千萬公噸(240 Mt)。我國目前的目標,則是要在2016-2020之間,回到2008年的2億5千多萬公噸(257 Mt),兩者差距僅一千多萬公噸,約等同一座煉鋼廠的排碳量,可說我國所喊出的目標,與草案對發開發中國家要求的高標,相去不遠。


  依環保署目前的減碳規劃,我國在「淨源節流」選項上,2020年必須要比2008年減下1億1千萬噸(110 Mt),才可能協助台灣達到宣誓的整體減碳目標,但這幾乎是08年排放量的43%。因此,在接下來十餘年,能源效率若不是要如火箭升空般提升,否則就是台灣 的能源組成將會產生革命性的變化。


 而另一個選項「能源稅及境外碳排放交易」,則也大約要達到6千多萬噸(68 Mt)的減碳目標,才能幫忙作成減碳大局。但原被寄予厚望的能源稅,在新內閣上台後以「審慎規劃」為名,大幅拖緩了能源稅的立法進度,等同自廢十年後可達4千多萬噸的減碳武功。而行政院近日也再度宣誓,關於國光石化與六輕五期的興建期程不變,則等同再為台灣增加近9百多萬噸額外的減碳負擔。



圖:環保署在今年「邁向哥本哈根媒體沙龍」所提供的減碳規劃。

 目標與政策產生這麼大的落差,也讓一位參與本次氣候會議、但因名列官方代表團而不願具名的學者直言,對照台灣所提出的減碳目標,目前政府所提出的減碳政策「幾乎是零」。他強調,如果台灣為了加入氣候公約,四處在國際上講著自己的減碳目標,那簡直和欺騙沒兩樣。


 他說,目前包括美國、中國都已大力投資潔淨科技,台灣政府卻看起來腳步卻相當遲緩。他憂心忡忡地說,今天台灣經濟全仰賴進口石油,但幾十年後恐怕變成要仰賴進口綠能,到時台灣就變相幫別國創造「綠色就業機會」。


 學者強調,政府要作的綠色投資,不要只針對台灣會作的太陽能面板或是LED,而是要去思考目前石油經濟的每一環節,將來被取代後所可能創造的巨大商機。他說,如果政府的反應過慢,到時候將害慘整個產業界,而這也是民間與企業都必須要警覺的。


  台灣的官方代表,已於昨日抵達哥本哈根,並掛上工研院的名牌以NGO的方式,參與觀察氣候會談的討論。馬英九總統也在官方代表抵達前夕,在治國週記上再次宣誓減碳目標,並指政府在去年一整年,已經減少約3百多萬噸的二氧化碳。


  然而,3百多萬噸只是2020年減碳需求1億7千萬噸的百分之一,且當經濟復甦時,減下的碳可能又會再度成長。且另一方面,開發中國家依現行碳排成長減量 15%-30%的目標,是包括歐、美、日等已開發國家所不能接受的,且台灣在未締約國的保護傘下躲得愈久,不論是企業喪失競爭力、或是民眾失去更多綠色就業機會的風險也將更高。


 台灣政府若為下一代著想,或許應立刻承擔起歷史責任,儘速根據「共同但可承擔 (NAMAs)」的原則,擬定出短中長期的減碳策略,並願意承受選票壓力與短期經濟陣痛。否則,台灣引以為傲的經濟奇蹟,終將隨著石油經濟結束而煙銷雲散。


【參考資料】

行政院 8-Dec-09《吳揆:簽署ECFA會致力使產業利益與機會極大化,風險極小化


【延伸閱讀】

從智財障礙到碳稅障礙─向短視內閣進一言》13-Dec-09 中時社論

氣候草案披露 富國窮國決裂》張楊乾 13-Dec-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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