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違反居家檢疫遭罰鍰 彰化分署執行官勸繳成功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一名陳姓比丘因違反居家檢疫遭南投縣衛生局裁罰1萬元罰鍰,卻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處分,25日由執行官到陳姓比丘所在佛寺查訪,發現無法聯繫掌握行蹤,彰化分署鍥而不捨執行公權力,已於昨(26)日圓滿執行完畢。彰化分署呼籲大眾,值此疫情嚴峻的時期,防疫如同作戰,各行各業都應遵守相關規定,一旦違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必然一視同仁,依法執行。
比丘違反居家檢疫遭罰鍰 彰化分署執行官勸繳成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以下皆同)
彰化分署表示,經由不斷聯絡該案義務人陳姓比丘,終於在26日主動電話聯絡執行官,表示如果處罰合法,他就願意繳納。在「防疫超前部署」及體諒陳姓比丘舟車勞頓之考量下,隨即約在當日下午2時30分左右,與裁處機關南投縣衛生局人員一同在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協商繳納罰款。
陳姓比丘是因在109年2月16日回國後,原本應該在位於臺中市霧峰區的佛寺進行居家隔離,但陳姓比丘因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就自行乘坐公車前往花蓮進行健康檢查,當發現檢查結果正常後,就決定留在花蓮,因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的規定,遭罰1萬元。
彰化分署表示,陳姓比丘表示並不知道自己違反,對於南投縣政府的裁罰當場表示不服,經彰化分署執行官柔性勸導,即使他提起行政救濟也不會停止執行程序,因此建議他可以先繳納並同時提起行政救濟。
陳姓比丘經過勸說後,同意先行繳納,自己的所有財產都在身上,同時就將身上的錢掏出來,總共有8千多元,希望能夠拿一部份錢繳納,剩下的錢讓他過活。彰化分署表示,秉持「公義有愛」原則,為避免苛刻執行所可能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同意他先繳納2千元,其餘所滯欠的8千元分4期在4個月內繳納完畢,陳姓比丘當場將2千元以郵局匯款的方式繳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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