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黃首鈞 葉雙維
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環保署聲明,七星潭濱海渡假村是否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應由花蓮縣政府決定。此舉讓許多民眾質疑環保署公信力,讓核准渡假村興建的縣府自己決定要不要環評,如同球員兼裁判。
就讀南台科技大學的黃詡雅表示,七星潭是太平洋的一部份,應該為世人所共同擁有,在地居民應該要站出來,為此抗爭到底。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日,環保署裁定不執行《七星潭86年環境影響評估》,解除在七星潭人為開發都要接受環評的限制,而縣府提案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至今仍未審查, 讓現在的七星潭自然景觀沒有任何法令保護。
不經環評貿然在七星潭爭議地段蓋渡假村,是花蓮縣政府對公眾議題的損害。 南京大學學生陳楚潔指出,縣府在核准此一決策時,應事先與民眾做好溝通,也應該說明渡假村將來可能造成的環境汙染及迫害。
花蓮東華大學的傅于娟表示,無法接受七星潭以收費機制來決定其命運,不管是對在地民眾、觀光客或是來到花蓮求學、就業的過客,都是很不公平的事情。讓財團進駐七星潭並非發展經濟的必要條件,為政者跟財團忽視自然生態與百姓安危一昧向錢看,只會造成反吸與退化的效果。
*搶救七星潭連署官方網站:http://qi2530.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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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海岸也是我到花蓮必遊之處。
以前賣官,現在賣地,有何差別?
謝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