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無罪,警界痛心、憤怒!上訴到底! 陳家欽力挺盼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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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時報督導 彭 可/台北報導】

殺警案無罪,警界痛心、憤怒!上訴到底! 陳家欽力挺盼專法保障

鄭姓凶嫌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採信精神鑑定報告,宣判鄭嫌無罪,嘉義地檢署以鄭嫌並未喪失辨識能力等理由,提出抗告上訴。

嘉義地檢署已寫好上訴理由書和不服交保裁定的抗告書給嘉義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回應,抗告書和上訴理由書轉台南高分院審理。

https://www.storm.mg/article/2584709

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鄭姓凶嫌案發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鄭嫌妄想的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關聯,且精神鑑定報告時智商只有76,因此認為鄭嫌行為時已因罹患精神疾病,導致其喪失辨識能力的免責要件。

「警界孔子」,前警大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主任、台視《台灣變色龍》評論人、八大第一台《暗光鳥新聞》主持人 ,前環球科技大學文創學院院長、 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兼商管學院院長 。現任:双子衛星電視台首席顧問知名主持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兼表演藝術學院院長、 影視設計學院院長 高哲翰教授指出,嘉義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提到,鄭嫌在審理庭上多次說他知道殺人是不對的,還有當時殺警是情緒控制不好所致,以及只是為了給對方警告,而非基於正當防衛等語,顯見鄭嫌案發時並未喪失辨識能力。

嘉義地檢署舉例,鄭嫌案發當天知道要去找政府單位或民意代表陳情,但不需要跟大賣場裡的店員廢話多說,也知道沒買票就搭火車是違法的、被抓到也會心虛害怕,及刀子具有殺傷力,不能拿在手上公然展示等等,證明鄭嫌在被害妄想發作的同時,仍具有一般的邏輯思維。

高哲翰認為,依各方證據顯示,鄭嫌的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間無絕對關聯,只有間接關聯,縱有絕對關聯,也不足以認定鄭嫌行為時已喪失辨識能力。

嘉義地檢署提到,鄭嫌接受精神鑑定時的智商只有76,但智能不足的標準為70,鄭嫌基於趨吉避兇的基本人性,案發後所做的智能測驗成績,有可能故意表現低落以誤導他人判斷,不應貿然採信。

高哲翰強調,本案鑑定人的專業僅在於鄭嫌「有無罹患精神疾病」判斷,而鄭嫌「是否因此而喪失辨識能力」的判斷,實屬法院職權判斷的範疇,並不受限於鑑定人的意見。

嘉義殺警判決引發警界譁然,警政署長陳家欽昨前往鐵路警察局台北分駐所,向基層打氣慰問,直言感到憤怒、痛心,「全體警察都無法接受,一定要上訴到底」。李承翰的昔日同僚更對判決結果十分憤慨、無奈,有基層員警表示,應加重攻擊執法人員的罪責,不要讓李承翰白白犧牲。

陳家欽表示,警察工作特性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未來將持續推動修法,提高妨害公務的部分刑責,以專法保護員警,讓基層能勇於執法。他說,對判決結果,警界和李家一樣無法接受,因嘉義地檢署要提起上訴,警政署將再聘請律師,協助家屬上訴到底。

陳家欽還說,目前警方面臨非常險惡的環境,很多不確定因素,危害警員執勤安全,例如臨檢時會被歹徒突襲等,處處皆是高風險環境,保障警員安全執勤沒有後顧之憂,他會向上級反映,是否在刑法訂定保護警員安全的專法專款,讓警員勇於執法,保護民眾安全,李承翰因公殉職,年輕生命不會浪費,這樣立法才有意義,會向上級反映,保障執勤安全。

陳家欽表示,對於保護同仁條款很支持,行政院研議討論專款,但只是提高刑責,保護警員部分沒有專款,但還不夠保護執勤警員,警員工作內容不同於其他職業,攻擊警員的刑責提高,才能嚇阻歹徒,藉以保護同仁,他要穩定軍心,大家都很失望,心情都很沉重,保護人民是警察責任,不能因為這次判決,就忘記自己責任,更要表現警員維護治安的能量。

基層對此事則頗感不平,1名巡佐直言,國家死了一個警察,現在竟然沒有任何部門,可為此事負責,一個等同喪心病狂,沒有行為自主的炸彈,可以外出購物、坐車,在大街趴趴走,殺死警察也沒事,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

另名官警則說,針對思覺失調的犯嫌,應該追蹤案發前的就診紀錄,有的明明很正常,甚至還有工作,法官事後審理,若無法一一查證,恐有誤差。

至於李承翰昔日服務的鐵警局嘉義派出所長丁勝豐更是難以接受,他原本與李情同父子,迄今都難接受李殉職之事,除支持警政署長官上訴到底,也表示派出所同仁在得知判決後士氣低落,氣氛低迷,期待司法有天能還給李承翰及所有警察一個公道。

https://enn.tw/?p=34052 ENN台灣電報 https://2udn.com/?p=9491 2UDN電傳媒

(圖/翻拍)  

一位資深員警說,「承翰做事盡責,很可惜失去了好兄弟,他好像就是我的兒子,很心痛!」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501000388-260106…

高哲翰表示,行政院兩年前,曾提出襲警罪專法,但台灣的刑法妨害公務罪,已經涵蓋,因此打回票。而不少英美法系國家,像是新加坡,襲警可處7年徒刑,或是鞭刑,香港也有兩項法條,依據襲警程度不同,監禁兩年,或是處罰5千港幣不等。對執法人員,有更多的保護。只是,當前之急,也只能先上訴來補救。

法務部長蔡清祥:「殺警行為是天地不容的,國人也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他們將會依法提起上訴。」

「警界孔子」,前警大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主任、台視《台灣變色龍》評論人、八大第一台《暗光鳥新聞》主持人 ,前環球科技大學文創學院院長、 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兼商管學院院長 。

現任:双子衛星電視台首席顧問知名主持人、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兼表演藝術學院院長、 影視設計學院院長 高哲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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