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 農再條例基本精神
【記者張婷婷、陳俊嘉/嘉義報導】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下稱為農再條例)基本精神是由下而上讓農村再生,但今年年初在立法院舉辦的兩次公聽會上,少有農友在現場。而各地方民間或政府舉辦的說明會也沒有詳盡說明,農友對農再條例了解程度有限。對於第三章土地活化所引發的爭議部分,多次討論和會議下並沒有太大更動,農友依舊擔憂土地活化部分在未來可能產生的問題。
傳統農業精神 誰來保存?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首次舉辦於2009年3月12日,四月後陸續在各鄉鎮社區舉辦條例說明會,直至八月遇八八水災,此政策因此暫緩,台灣農村陣線農友楊儒門表示,最近一次參與說明會在六、七月,八八水災之後幾乎沒有說明會舉辦。說明會內容以大方面政策說明為主,再由聽眾提問或發表意見。雖然農再條例放置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網站上供民眾隨時查詢,但大部分關心農村問題的民眾與學者仍質疑,政府是否有聽見與採納農友的聲音。
雖然農民與農地息息相關,但農再條例卻缺乏農民參與。記者張婷婷/攝影
楊儒門指出,農村社區的形成,要具備「農友、農業、農村」才有其意義的存在,不是光有美美的建築就足夠的。於各鄉鎮社區所舉辦的說明會,任何人都能參加,而立法院的公聽會則要有通行證才能進入。在農再條例中關於土地活化的部分,說明會的演講者未說明清楚土地運用的部分,農友多半不了解農再條例將如何運用土地。農再條例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實際執行面未定詳細,楊儒門說:「農民和農地密不可分,祖先的地,誰有資格奪走。」對於農再條例,楊儒門望政府能有明確的實行細則。農家出身的政大地政學系主任徐世榮質疑:「農再條例是為誰而設?」期望打造讓都市人流連忘返的富麗農村,是推動條例的標語之一,徐世榮希望條例內容不要把台灣農村、農民分割,即使農地景觀變得賞心悅目,年輕人口外流以及農友生計等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依舊存在。改善農村問題,人和土地的因素都應該仔細考量和評估。
農再條例 全台14試辦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已於2008年7月起在全省14個傳統農村社區進行試辦規劃,經費使用並非從草案原訂兩千億的預算中扣除,而是算在水保局的正常經費裡,是以特別預算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去進行。試辦區的設立是為了提早看到問題所在,再從中慢慢修改草案,於試辦區進行的政策以條例草案內容為基本原則。目前草案於2008年12月通過立法院一讀,而朝野協商於2009年5月完成條例一、二章修正部分,三至五章部分則另待討論。有關農地運用方面未詳細條列,由於農地現在已開放自由買賣,不像過去只有自耕農身分才可買農地,政大地政學系主任徐世榮擔心農地可能會被有心人士做其他用途,另外,農再條例中提到窳漏地區的美化費用須由土地所有者自費,對於生計可能都有問題的農友,楊儒門表示,此條例是加重農友的負擔,希望農再條例內容要更貼近「現在」農友的心聲,也希望政府政策能真正幫助農友改善生活。對於14個傳統農村試驗的試辦區是否能表達所有農友的心聲,尚待討論。
討論不缺席 農民望真正由下而上
楊儒門質疑:「農村再生條例有多少農友去看過?多少農友去了解條例裡頭講述的內容?」談論民眾生活、財產相關的事物時,政府有責任多辦說明會與公聽會、電視討論會等,雖遇八八水災導致此條例進度停滯,但近日政府有在慢慢恢復社區說明會的舉辦和農會座談等,農友將有更多機會可以發聲。對於農再條例「由下而上」的精神,各界表示諸多質疑,儘管如此,徐世榮等專家學者和農友們還是持續關心此議題,有討論的機會就會積極參與,希望政府能真正聽到農友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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