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武【批 通姦罪 立即失效表達 嚴正聲明】
【全國被害人權協會 / 副理事長 劉承武主任檢察官】 【批 通姦罪 立即失效表達 嚴正聲明】
記者 吳偉昌 / 台北報導
標題字:「為何上層婦女及男人竟然不顧底層婦女等相信,婚姻關係存續中的,重視終身結合在一起的二家族及純屬無辜子女的人民,應有的本於誠實信用原則所期待信賴忠誠、保護、照顧、協力、保密和周全完善告知的義務之法律上應該維護保障的人民利益權利!」
理由:1、791號大法官解釋連二年的緩衝時間讓立法院先建立應該有的各項四種配套方案來實質保障弱勢配偶子女兒童家庭婚姻子女及解決沒有通姦罪後所衍生的社會相關問題!非常不贊成!
2、有關立法目的關聯性及必要性的審酌一切情況當然包含弱勢婦女信任終身結合在一起的婚姻、生養教護子女、二個家族的成員例如父母長輩也因此形成新的親密關係的結盟關係!不是只有民事契約義務及金錢關係而已!而是因為終身結合在一起的婚姻子女教育做為中心思想!才是真正的關聯性堅強理論基礎。
3、台灣的大法官越來越不去傾聽底層婦女等聲音,也沒有綜合所有的感性和靈性誠實信用文化中心展開的情理哲理心裡命理等道理,只有用法理直接認定目的關聯性不足手段必要性不足而違反憲法第23條規定!立即失效!非全民之福!
4、只能儘速通過民法上的四個配套方案讓這些落差、不足、危害風險、陷阱、漏洞可以補充法制!社會甚幸!」
「儘速完成四項配套個方案如下:
1、比照美國老虎伍茲應有重大的家庭收入完全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律保護相信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善良人民。
2、精神痛苦包含人格權及身分權與幸福權的範圍!應該給予高於目前司法官判決賠償的範圍,才合理!
3、純屬無辜的子女的教育保護依靠,也應再周全完善制訂法律責任!否則一旦另外成立家庭生活,如何確保子女的依靠!
4、第三者介入婚姻使原來的二個家族結合聯盟毀於一旦!如何修護關係!應該一併納入法案考量因素!台灣非西方國家,對於人倫的影響層面應該一併有法律依據來處理!」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