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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面對離婚 你可以怎麼做?

2020/06/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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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相信你/妳一定聽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但是夫妻在決定結婚時並不會料到他們會有離婚的那一天。然而,在離婚率名列前茅的臺灣,大家都應當思考:當婚姻面臨危機時,該如何好聚好散、將傷害降到最低呢?

台灣近年來的離婚率居高不下,連續三年維持在2.31%。(每千人有2.31對夫妻離婚),在亞洲地區排名僅次於中國。而根據內政部統計,婚齡0~4年、年齡35~39歲的離婚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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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婚姻走到最後,會踏上離婚的路。(圖片來源/Unsplash

離婚=不幸福?

對於「勸和不勸離」的東方社會來說,「離婚」時常被視為一件「不好」的事情。甚至離過婚的人會被貼上負面標籤或是被投以憐憫的眼神,但離婚真的是件壞事嗎?

於六年前離婚的何小姐說:「上一段婚姻裡有太多的爭執、摩擦,後面幾年我們(與前夫)都是在硬撐,過得很不快樂。離婚後反而過得自在多了。」在面臨不幸福的婚姻,離婚更像是一種重新追求幸福的勇敢和決心。

而近年來,隨著女性經濟獨立的能力不斷提升,打破傳統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女性不再受經濟能力或社交圈的限制,面對婚姻危機,離婚不再是一個觸不可及的選項。

離婚方式有哪些?

依據《民法》的規定,離婚有三種方式:協議離婚、判決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協議離婚是最快、最簡單的方式,雙方僅需簽立離婚協議書(由兩位以上證人簽名),並一同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好聚好散的最佳選擇。

若沒辦法好聚好散,或是只有單方想離,就必須走向和解離婚或判決離婚的方式,由第三方來決定雙方的婚姻關係。首先須向法院「起訴」,讓離婚案件成立,接著會經過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強制調解」,調解成功即達成和解離婚,如果調解不成,則繼續進行訴訟程序,最終由法官判決離婚。

到了「訴訟」階段,法官會請當事人到法庭裡,調查事實與證據,確定有法定離婚事由,才會准許兩人離婚,通常整個過程會是一年左右。不管是哪一種離婚方式,對當事人來說都是件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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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程序簡圖。(圖片來源/張筠婕重製)資料來源:司法院

為了小孩不離婚 真的比較好?

在台灣居高不下的離婚數據背後,仍有許多夫妻因為擔心離婚會對未成年子女造成負面影響,或是擔心爭取不到扶養權,選擇繼續維持一段有名無實的婚姻,讓家「看起來」依舊完整。然而,這樣真的對孩子比較好嗎?

《台灣社會學刊》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父母婚姻品質惡劣的青少年,他們擁有負面心理症狀的頻率遠高於其他青少年。而父母婚姻品質不好,四年後父母仍維持在婚姻狀態內的青少年,他們的心理焦慮程度會居高不下;不過當這段時間內父母離婚了,青少年原先的高焦慮傾向反而會消失,負面的心理症狀也會大幅減少。

或許很多時候父母認為不離婚對小孩才好,但其實硬撐的婚姻造成的家庭不和諧,也會帶給孩子許多負面影響。父母在高中時離異的陳姓大學生表示,從小到大常常看見父母爭吵的他,在家裡總是喜歡一個人躲在房間,小時候會擔心父母離婚,後來他們真的離婚了反而覺得比較好。

更好的選擇  合作式父母

對小孩來說,肯定是希望擁有相愛的父母。不過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當夫妻真的走到離婚、爭撫養權的那步,又該如何將對小孩的傷害降至最低呢?

近年來,「合作式父母」的概念漸漸受人重視,含意為即便夫妻離婚,對子女的照顧和付出仍需進行合作。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提出四個大原則:減少衝突、共同說明、調整心態及善用資源,期望父母能合作,幫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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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父母親職重建四大原則。(圖片來源/張筠婕重製)資料來源:現代婦女基金會

此外,政府也在102年修正《民法》第1055條之1,在親權的裁判上提出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其中一項是「友善父母」原則,其立意是保護孩子不受到父母離婚的負面影響,離婚的父母不可以妨礙對方與子女的親子互動,也不可以灌輸孩子仇恨對方的思想。

理性看離婚 它並不可怕  

「離別、分手,不是一個難看的『結果』,而是邁向更好生活的『過程』」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擁有一段美好的婚姻,而當婚姻不幸出現危機時,若能理性面對並好好溝通,離婚不會是件可怕的事。在這個自由的時代,期許每個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記者:張筠婕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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