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啟動 3萬獎勵金點燃畢業生求職魂

2020/06/15 19:12
2,614次瀏覽 ・ 44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照片

(上圖:今年畢業學子得知勞動部推出的就業獎勵計畫後,熱血表示一定會找到工作,拿到3萬獎金。圖/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 藍培羽 提供)

今年度因肺炎疫情影響而衝擊台灣就業市場,為讓畢業青年學子能順利上工並穩定就業,勞動部6月15日推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以3萬元獎勵金來鼓勵高屏澎東地區畢業學子拚就業,高雄師範大學黃如意同學表示,這個獎勵措施點燃同學的求職魂,找工作態度更積極。

勞動部15日推出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主要對象以15至29歲以下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為主,鼓勵學子踴躍就業,應屆畢業生只要在今年9月30日前找到工作,並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滿90日,就可領取就業獎勵2萬元,滿180日以上可再多領1萬,也就是說,只要在同一家公司受僱滿180日以上,就能為自己爭取3萬元獎勵金。

勞動部日前在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時,規劃包含「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3大面向及6大計畫,總計投入66億元,希望協助畢業生順利就業;其中為鼓勵畢業青年把握就業時機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就是鼓勵青年積極求職,成為企業最佳戰力。

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長程泰運指出,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已陸續開始尋職就業,只要應屆畢業生109年1月15日至6月15日間就業且持續受僱中,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但受僱期間計算仍要從6月15日起計算。

程泰運分署長表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簡化申請流程,除了臨櫃申請或郵寄申請,也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的計畫專區來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登錄參加,欲申請的青年只要備妥申請書、畢業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經審查符合條件,獎勵金就會直接匯入青年的帳戶內。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