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憶璇/嘉義報導】
去年教育部首次針對大專院校體育事務以「評鑑」方式辦理,發現多數私校及技職學校體育課時數過短,因此明訂民國一百年起各校的體育課需達到「兩年必修」規定,其也將成為評鑑重要指標。
台灣大學林立,加上少子化趨勢,形成學校名額多於學生數量情形,造成私立學校招生不易,經費如何分配變得重要。吳鳳技術學院體育主任林玉瓊說:「私立學校受人數不足、財源等因素影響,可能刪除一些學校高層認為『非專業』且『不一定要上』的課程,而體育課往往是列入刪除的考量目標。」只有一年必修體育的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幼兒教育系四年級鐘同學表示,雖然體育課只有一年,但自己仍可利用晚上運動。目前中正與嘉義大學仍維持兩年必修,有同學認為這樣刪減體育課並不合理。化工一蔡同學指出,一週一次體育課已算很短,若再刪減,運動量會減少許多,健康容易亮紅燈。嘉義大學外國語文學系三年級吳宛蓉也同意,體育課是必要的,因為現在並非人人都有運動的習慣,體育課至少讓學生一星期有兩小時的運動時間。由此得知學生普遍認同運動的重要,倘若學校為了開支刪減體育課,恐怕將影響學生的權益,也影響學生健康。
比較五校體育課修業年限與學分歸屬。
記者 李憶璇/製圖
體育老師減少,將影響學生權益。
記者 郭靜諭/提供
根據九十六及九十七年教育部統計,大學及四年制技術學院體育課程修業年限不斷降低,原規定兩年必修的學校由九十六年的73所降低到44所,規定一年必修的學校則由44所增加到57所,課程變短,體育老師員額也跟著減少。因此教育部徵詢專家學者建議後,設體育評鑑為評等一等核心指標,其中須包括「體育課程兩年必修」之條件。故體育課程成為一所學校能否評鑑為一等的主要考量之一,不同等第的學校,經整體核配可獲得的補助款相對也會不同。民國一百年除了警察大學、軍警學校外,公立大學校務評鑑也會將「兩年必修」體育課程納入評比,擴大辦理顯示運動是全國大學生都應培養與接觸的。關於此次受評鑑未達兩年必修標準的吳鳳及稻江兩校體育老師林玉瓊、簡老師均表示,未來希望能夠朝向新規辦法修正規定,期望達到「兩年必修」課程標準,學校也已對體育課程或硬體設施多有關注,以竭力改善現況的不足。
由於縮短體育修課年限之大專院校比例增加,引發教育部對體育課程的重視,進而明令未來推行「兩年必修」規範做為校院評鑑條件。希望由良好立意出發,鼓勵學生多加運動,有更全面良好的發展而不只是靜態的接受知識,也藉由體育專業教師的教學與多元化課程,授予學生正確的運動知能,培養終身學習的興趣。
<註一>問卷調查時間為二月二十三至二十六日,回收有效問卷61份,其中85.25%的大學生認為有上體育課的必要,卻有45.9%認為體育必修零學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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