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永續經營 新思維
緣由:報導「礦業永續經營 新思維」
時間:109年9月9日(三)
地點:台北市
音樂:創用 CC by 但願人長久... 優美鋼琴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h0MPlzPyjY&t=3229s
參考資料:
1. 礦業轉型專題演講
2. 礦業法修甚麼!
3. 礦業協進會特刊
口白:
台灣礦業 曾經是
推動 台灣經濟發展 很重要的 基礎產業
而隨著 時代的變遷
如何能 兼顧各方意見 以利 永續化的經營
則有賴注入 新的思維與 元素
因此 如何 修改 礦業法
讓礦業 能兼顧 開發利用 環境保護
及 文資活化 等面向
是值得 社會大眾 探討與 推動的課題
因為近年來 有一些礦業
因為時代的趨勢 有些沒落
然後有一些礦場 希望
他在這個慢慢 慢慢結束
這個開採營運的時候
他有一個活化 活化的工作 這樣子
所以我們 透過今天那個
中原大學的 林老師的演講
我們灌輸一些 大概我們將來
希望轉型或是 活化的方向在哪裡
然後可以走的路 有哪些型態
或是 有哪些做法
然後透過今天的演講 介紹給大家
找出一個活化的路徑 這樣子
現在碰到 最大的問題
就是 法令的 限制的部分
譬如說 現在礦場 沒有生產以後
那 他的 原有使用的 用地
或許 他有 國有地 或許他有 私有地
那國有地的部分 依照現有的法令 規定的話
他必須要 交還給 原有的 土地管理機關
然後 在交還的過程裡面
我們必須 要植生復育
那目前的 法律規定
我們 沒辦法透過 礦業的機關
做下一個階段 譬如說 我們希望他轉型
變成 其他的利用的行為
那麼目前 碰到的就是 在這個問題上面
當然 這個因為 牽涉到
法令的限制的問題
目前的 礦業法規定的部分是
就是 比較簡單 就是說
他現在 只規範業者
就是說 我們採礦完畢 完畢以後的
那個土地復育完 就交回去
所以 沒有規範到 下一個階段
是不是 可以透過我們的 礦業法的規定
然後制定一些利用 或者是 活化的辦法
目前是 沒有這一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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