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屏東市民族路上之行車糾紛」案,屏東分局出面說明
有關網路社團報載「屏東市民族路上之行車糾紛」案,屏東分局(交通組巡官林裕翔)說明如下:
有關109年9月15日17時10分發生於屏東市民族路段行車糾紛案,一輛紅色機車疑似超車,差點撞到當事人,並一路謾罵且推當事人肩膀,導致當事人差點摔車而急煞車,當事人提供行車影像至派出所報案。經屏東分局檢視行車影像後,已針對該駕駛人違規行為逕行舉發在案。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6項未戴安全帽(處500元罰緩)、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6000至2萬4000元以下罰鍰)、以及第45條1項13款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處600至1800元以下罰緩)。警方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每位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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