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報案失蹤人口緊急協尋 屏警鍥而不捨達成任務
屏東警分局歸來派出所於109年10月23日14時接獲潘民至所報案,渠未成年女兒於109年10月23日09時許離家後迄今未歸。另查潘父友人與潘父未成年女兒有用通訊軟體視訊聯繫上並稱其人身安全無虞。109年10月24日潘民復至派出所表示:渠女於失蹤前曾與男性友人至轄內某汽車旅館入住,惟經警方調閱旅館住客資料及監視器,並未發現少女與男性友人入住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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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理後立即展開追查,清查少女可能接觸之人及落腳之處,另由偵查隊啟動科技偵查,期間並與家屬持續了解、求證可能暫住友人或同學之聯繫電話及處所。經警方鍥而不捨,終於昨(26)日晚上21時許鎖定少女落腳處所,由潘民友人連夜驅車北上接回少女,本分局員警與家屬約定於台南某休息站會合後共同返回屏東,出發前並溫馨提醒潘父勿再責怪少女,多予關懷,避免再有負氣離家之情發生。本分局另將就少女離家原因、動機及所接觸之人,釐清案況;如少女離家期間有人涉及不法情事,本分局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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