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警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請依號誌行駛 不貪一時之快
本案於(28)日夜間23時25分許,在潮州鎮大同路與自由路口,一部白色自小客沿自由路由南向北行經大同路口時,與一部沿大同路段東向西行之黑色自小客車發生交岔撞,造成黑色自小客車因撞擊力道太大隨即翻車並波及停放路旁之銀色自小客車,白色自小客車林姓駕駛立即停駛下車查看並報案,所幸翻車之黃姓駕駛僅受輕傷並無大礙,亦無造成交通阻塞情事,雙方駕駛經施以酒測後酒測值均為零,全案由本分局交通事故處理小隊調查肇事原因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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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分局向民眾宣導遵守路權正確觀念,交岔路口的路權優先依行車管制號誌燈號區分,若沒有則用號誌、標線、標誌等,分辨幹道車或支道車,支道車要讓幹道車先行,其中,多線道是幹道,少線道是支道,號誌「閃光黃」是幹道,「閃光紅」是支道,此外,有「停」或「讓」標誌,地上畫有倒三角形或「停」標字是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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