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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台灣未來變餵萊【立委監督利用MOU】

2020/11/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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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台美簽署五年一期的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備忘錄(MOU),它比較像是雙方擬定好的經濟合作倡議(initiative)而不像是RCEP那種具體經貿協定,期待該溝通機制的建立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具有實質意義。談判出的九大共識方向當中第九項談到「全球健康安全」。這不正為萊豬暫緩進口提供最佳解套渠道,更可檢驗美方的溝通誠意?

有監督權的立委們若只表態要求做好萊豬標示或配套追蹤查驗管理,那可能與民意間仍存有不小的落差,也難以解釋為何全球含中俄歐英等160國禁萊劑[1,2],更難以說服民眾為何明知萊豬不安全不能進入校園卻還硬要進口的疑慮。更何況,規定台灣豬農飼料中不得加入萊劑造成本國豬農的不公平競爭更是罕見。若進口萊豬是為了簽MOU,如今不正好多了個夥伴對話機制可以在萊豬食安風險問題上與美方進一步磋商?向美方表達我政府尚未依食安法第四條規定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嚴謹審議,似乎也尚未依資訊透明原則提供嚴謹的殘留允許量試驗評估報告[3],因此需要時間完成法定的食安評估審議才能開放。更何況如今疫情風險指數爆發,屠宰加工業幾乎僅剩一半運行,豬牛因飼養期延長可能吃入更多萊劑飼料,容易造成部分豬牛萊劑殘留量增加,並讓進口抽樣檢測不確定性大增[4]。

相信台美雙方必可透過新建的倡議溝通平台充分交換看法,而不會漠視要求尊重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和MOU第九條追求健康安全的目標吧?若美方堅持無論如何必須無條件依原訂時程開放萊豬,至少應對我方表達的意見公開提出合理的回應吧?譬如,美方是否已針對台灣人民飲食習慣和體質做過安全評估檢測並公開提出報告?或美方能否在出口前逐一檢驗豬肉以證明萊劑劑量不受疫情升高影響?這些做法也更符合我國消保法第七之一條的規定「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在野黨除鼓勵民眾上凱道,立委們也應依職權嚴格監督把關並要求政府利用MOU來保障台灣的民主法治和食安,別把台灣未來變餵萊。

【參考資料】
[1] 160國禁萊克多巴胺 歐盟食安最嚴謹
[2] Ractopamine – What is it and why is it banned in over 160 countries?
[3] 萊豬爭議看政府作為是否失當?
[4] 疫情期間更應重新評估是否進口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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