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新型菸品 才是進步價值
禁止新型菸品 才是進步價值
新型菸品雖然是較新的產品,並沒有證實減害的效果,也沒有帶來社會進步。示意圖。圖取自華文戒菸網。
衛福部於今年5月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並完成60天的審閱期,其中對於新型菸品,並沒有明文禁止,相反擴增菸品定義,疑似將加熱菸納入菸品,並以「指定菸品」的條文,規定新型菸品得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方式進口與販售,為加熱菸開方便之門。且衛福部22日表示,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將全面禁止電子煙,確定加熱菸納入菸品管理。
民間團體版本除了新型菸品外(包括電子煙、加熱菸及未來新開發的菸品),與衛福部共識很高,包括提高禁菸年齡、增加圖文警示面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等,所以新型菸品的開放與否,成為爭議的焦點。
錯把尼古丁成癮當娛樂
支持者認為新型菸品是改良的菸品,可以減少危害暴露,是一種進步的象徵,反對新型菸品是拒絕進步,墨守成規。
其實現有的新型菸品,包括電子煙及加熱菸,都沒有真正減少身體疾病的證據,例如肺癌發生率或死亡率的下降。支持者大部分的證據,來自於菸品危害物質分析,在數量上比傳統菸品少。然而數量減少並不代表危害減少,以電子煙為例,自去年夏天開始發生電子煙相關肺部疾病,至今已經導致2800名使用者住院,及68名死亡,顯示為數不多的有害物質,便可以造成嚴重的後果。
加熱菸方面,亦有人體試驗證明會加速心跳、升高血壓、惡化血管硬化指標,以及呼吸功能相關指標。加熱菸製造商自己提供的58種危害物質,以及另外50餘種未提報的物質,都證明加熱菸是有害的。
支持者提出的辯解是「菸草減害」的觀念,對於無法戒菸的吸菸者,使用新型菸品可以減少危害。
「菸草減害」至少有兩個錯誤的觀念,第一如前所述,並沒有科學證據顯示新型菸品真能減害,減害只是廠商的宣傳,運氣不好還可能急性致命。二是並沒有科學方法預測誰是無法戒菸的人,所有吸菸者在適當協助下都可能戒菸成功,也許有些人障礙比較大,但不能剝奪任何人戒菸的權利,鼓勵他只要「減害」就好了。
醫療的目的在治癒疾病,「減害」並不是醫師或病人的期望。假設病人長了10公分腫瘤,而且是可以完全切除的,病人的期望一定是完全切除,不會說只要減害90%就好了,而留下1公分腫瘤。減害只有在無法治癒的疾病,例如安寧緩和醫療,才有可能是合理的選擇。
爭議點在於,吸菸是可以治癒的疾病嗎?依臨床醫師的觀點,當然是確定的。目前有6種食藥署認證的戒菸藥物,還有心理行為治療、團體治療,沒有任何醫師會放棄吸菸者的治療,宣告戒菸是不可能達到的目標。
開放加速青少年使用率
至於使用新型的菸品,是否就是進步的價值呢?
所謂進步的價值,應該是對社會有所貢獻,創造更健康、更安全的未來。新型菸品是菸商牟利的工具,菸商要牟利就要賣更多的菸品,使更多人尼古丁成癮。尼古丁成癮並不是休閒娛樂,而是會使人焦慮、憂鬱、坐立不安、精神無法集中、脾氣暴躁,長期可導致精神疾病,甚至增加自殺率的心理危害。有人提倡菸品的「娛樂性用途」,是完全不理解尼古丁成癮的危害本質,錯把成癮當娛樂。
除了身體、心理的危害,新型菸品還有社會的危害。新型菸品已經證實會吸引青少年使用,全世界的國家都禁止青少年使用任何菸品,在開放新型菸品的國家,包括鄰近的日本、韓國,青少年使用率都急遽上升。連目前禁用新型菸品的台灣,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及加熱菸的比率都明顯上升,若開放更令人憂心。
菸品是強迫性的消費,一旦成癮就必須使用,成為經濟的負擔。弱勢的勞動者、身心疾病患者,往往是菸品消費較高的族群,成為經濟的相對剝奪,造成社會不正義,這是進步的價值嗎?
新型菸品雖然是較新的產品,並沒有證實減害的效果,也沒有帶來社會進步。為了終結下一代尼古丁成癮,也鼓勵現有的吸菸者戒菸,我們期盼《菸害防制法》應修法禁止新型菸品,才是進步的價值。
(本文由郭斐然醫師提供)
*由國內權威醫師組團隊~開設「台灣拒菸聯盟」專頁,為了揭露菸商真面目,扭轉網路充斥菸商扭曲誤導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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