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試辦回收獎勵機制成效佳「避免廢漁網損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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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丁賜/ 陳宥軒編輯報導】#警訊時報北部採訪中心

為避免廢漁網成為海中幽靈漁網,危害海洋生物及海洋生態環境,市府海管處與海保署及漁會合作,試辦「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分別在竹圍及永安漁港設置廢漁網回收點,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收購廢漁網,後續循環再利用,製作成塑膠製品等,自今(109)年11月中推動至今,已回收逾20公噸廢漁網,成效極佳,未來也將研議擴大辦理,守護海洋環境。 

鄭市長指出,根據統計,全球每年約有64萬噸漁具遺失在海中,容易纏繞海洋生物造成生物死亡,或是傷害海洋棲地。考量桃園竹圍及永安漁港的漁民主要使用流刺網及底刺網捕撈漁獲,海管處於今年11月11日公告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收購尼龍材質廢漁網,不僅可減少海廢汙染,漁工眷屬也能獲得工作機會,協助將漁網拆解分類,經水洗曬乾後裝袋,再售予後端回收再利用廠商。 

桃園市議員徐其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副署長宋欣真、市府環保局長呂理德、副局長陳增祥、海管處長林立昌、副處長林錫聰等均一同視察。

市府先前與亞東創新發展公司簽約合作,推動廢寶特瓶回收再利用計畫。淨灘、淨海所清出的廢棄寶特瓶,將交由亞東創新發展公司進行清洗與破碎,後由遠東新世紀公司製作成環保產品,例如球鞋、背包等,未來也希望海廢回收計畫擴大舉辦,增加更多回收項目,希望落實循環經濟及海洋保護理念。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最快明(110)年7月將配合中央執行刺網漁具實名制政策,未來包含漁網、浮球、浮子等都須標示漁船編號,船主若不標示或遺失未主動通報,將依法開罰,希望從源頭管制廢漁網,減少對海洋環境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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