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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走山,在全國同悲的龐大輿論壓力下,一向不把民意當作一回事的執政當局,也決定替不幸罹難者,申請國賠. 但是保險公司呢 ? ?仍然是一幅 " 毛毛的 " 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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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山意外 汽車強制險理賠待判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4/today-e23.htm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國道三號走山持續清理中,針對這次事故的不幸罹難者,產險業者說明,依汽車強制險的理賠規定,因屬於「單一事故」,賓士車乘客確定可獲得理賠,但駕駛無理賠,至於計程車與另一車為兩車相疊,有可能屬「非單一事故」而可獲得理賠,但目前主管機關還未判定。 富邦產險表示,汽車強制險理賠規定的車與車及車與人的「非單一事故」,受害人身故可獲理賠160萬元,但針對所謂的「單一事故」,例如汽車自行墜海、墜崖、撞山壁、撞路樹等,或如這次的國道三號走山事故,強制險條款規定車上乘客仍可獲得理賠,駕駛人則不理賠;但其中計程車與另一車挖掘出時為兩車相疊,是否可視為「非單一事故」,還有待主管機關認定。 富邦產險指出,汽車強制險對車上乘員提供人身傷害的保障,但駕駛人需加保駕駛人傷害險,年保費為350元,保額同於強制險的160萬元,但均屬於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想提高意外保障,可自行投保任意險的乘客險,以目前比較適當的規劃,單一乘客保額300萬元,一人年保費約511元,以自用小客車乘客四人為例,年保費即2000多元,至於駕駛人同樣選擇保額300萬元,年保費為928元;目前最高保額約600萬元,乘客每人年保費約578元、駕駛人約1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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