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污名的阿Q進路
如果要所有在伊甸工作的夥伴各自來描述我們的工作,不知道大家會怎麼說?我常常覺得很難清楚地描述自己的工作,具體的工作內容可以,但如果要指向到目的時,就不免有些困難。為了力行我們所呼籲的去污名化,我經常是這樣描述的:
我在這個與所謂的身心障礙者「一起工作」的基金會當中工作。
我覺得上述的說法帶有一點後設的味道,它比直接說「服務」、「身心障礙者」來得更平等。之所以說「一起工作」,也是因為我所認定的工作目標並不純粹在於滿足所謂的弱勢(我又來了)的需要,而是更廣泛的一種對差異的接近性。
原本覺得自己這樣還算是蠻前進了,結果幾個月前我在雜誌上又看到可以替代「障礙」(disability)的字眼,上谷歌(google)一查,發現這早就不是甚麼新鮮事,台灣翻譯學會早有關於這些描述用語,在尊重差異上面的政治正確與不正確的討論:
原本社會上經常使用的語言,在政治正確的語詞中,會被像下面這樣轉換:
handicapped/ disabled殘廢)→physically challenged (肢體受挑戰)、differently abled (不同能力的)
blind (瞎子、視障) →visually challenged (視力受挑戰)
mute/dumb (啞巴) →verbally challenged (口語受挑戰)
deaf (聾子) →aurally challenged (聽力受挑戰)
retarded (白癡、智障) →mentally challenged (心智受挑戰)
midget / dwarf (侏儒) →vertically challenged (垂直受挑戰)
fat (胖子) →horizontally challenged (平行受挑戰)、people of size (尺寸較大的人)
old person / elderly (老人)→senior citizens (資深公民)。
以上的拗口,當然也如文中所提到的,是因為繁體中文當中,尚未有類似的對應概念。有的人也許會覺得這只是個「文字遊戲」,不過私以為這個混亂與難譯其實還蠻有趣的,或許我們無法直接攻破僵化已久的污名化結構,那製造一些混亂或許也很不錯……,大家覺得呢?
文/于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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