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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捐款人的一封信

2010/05/1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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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敬愛的朋友:

  針對5月16日中國時報「伊甸身障派遣工扣到剩半薪」報導,誤解、並指責伊甸基金會庇護工場黃姓員工在立法院工作薪資偏低等情節,我們深感遺憾。我們感謝了解內情的朋友們給予的支持,尤其是5月16日傍晚勞委會發布的回應新聞稿內容,更佐證了相關報導內容對伊甸的嚴重誤解。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新制對庇護工場經營的法令配套規定及評鑑要求、制度有其一定的複雜度,媒體引用片面資訊、簡化的說法讓伊甸長久以來的努力受到傷害,我們盼望,長期支持、關心伊甸的朋友們能了解此刻我們的憤怒及無奈處境。

 兩年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規定社福團體設立的庇護工場從提供服務的單純功 能擴大到須兼具市場經營者的角色,造成庇護工場經營成本提高的困境,迫使許多庇護工場關門大吉,全國153家庇護工場銳減到 89家。而伊甸為持續照顧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始終努力自我提升以符合政府法令及制度上的要求。勞委會98年底公佈,全國約90家庇護工場,每家庇護工 場平均提供11個工作機會;但伊甸設立8家庇護工場,聘用326名障礙員工,其中175名為庇護性就業的員工,是接近平均值2倍。此外,伊甸始終努力學 習、自我督促,以符主管機關的評鑑要求(包含政府要求庇護工場的所謂「盈餘」)。

 身權法規定的庇護工場實施兩年來,確實發現許多問題,導致某些社福團體難以適應。庇護 工場法令及制度問題,社會可以公評、立委諸公有權可修法、政府可以修訂遊戲規則,但對伊甸這樣一個始終努力學習去符合制度規範、守規矩的好學生來說,若為 突顯法令制度問題而抹殺伊甸的努力,這種天大的誤解及責難,真是伊甸所不能承受之重。

 例如,囿於現行政府採購法的實施現況,庇護工場所能被轉包承作的業務是一時的,合約時 間一到,庇護性員工就『失業』了,但我們庇護工場照顧身障者的就業權益並不會到此中斷。接下來,是敬愛的朋友們、你們的善心捐助發揮效用,讓這些庇護身障 員工持續保有相關的保障,使他們的家庭不致因殘障、失業,而陷入失能、無助的困境。

 我們始終相信,愛是伊甸基金會的核心價值,以此陪伴並協助身心障礙朋友,也以此自我督 促,務必將社會大眾的捐款用在刀口上、讓社會愛心效益極大化。因此,對中國時報的報導我們感到遺憾,但我們也會深自檢討庇護工場執行的現況,並向相關主管 機關、專家學者及社福團體先進請益,指導我們再做改進、精益求精。我們絕不讓關懷身障弱勢的朋友,因為一個報導上的誤解,而失去對關懷助人及公益熱情的美 好盼望。

 

相關連結:

1. 伊甸對中時「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報導聲

2..勞委會說明「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報導

3.中國時報民意論壇:伊甸依法行事 何錯之有?

4.中時報導: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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