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小城社區的無奈與自救帶給我們什麼醒思
你聽過一個社區裡的馬路產權屬於員林鎮公所和望安鄉公所嗎? 你聽過社區裡的公設游泳池,籃球場、公園卻屬於建商,綠地屬於建商親屬的私人所有,走路的步道屬於國產署、這樣的荒誕情況嗎?
這是新北市新店區的小城社區座落在新店安坑山上,有約1400户居民,社區裡有大草坪、公園、網球場、游泳池,風景秀麗。
但這些都不屬於社區所有,甚至歸屬於不同的單位或個人,四分五裂。原來臺北小城是民國七十年代興建的「老丙建」社區,當年因為法規與行政作業疏漏,原來的的公設綠地,根本沒有登記為法定空地或公設用地,建商在多年後得以轉賣再次開發。
關於公設歸屬的問題,台北小城管委會回應說:
(採訪:) 不是建商的,就是國產署,我們根本就沒有自己的地,這就跟我一開始三十年,講的那個三十年前那個租的關係,因為他,他(指建商)當年根本沒有想要賣,他日後是想要開發的,所以大家如果回歸到自己的社區,不妨去問一下管委會,我們現在社區的公設到底是誰的?
我相信在全台灣啊!我們社區絕不是特例的。這個就是他們當年慣用的手法吧!但是這個法規後來被修正,所以才變成說從八十八年還是九十年開始,恩,我也忘記那個詳細的時間,才強制說你購買這種有公設的地方,你要把那個配比分給大家,所以變成大家買房的錢變貴了,啊你也會有部分的持分。就是避免這個爭議。
但是舊的….我們還是舊的啊! 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老丙建』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公設不是我們的,建商隨時要來開發都會來開。
一個如此美麗的社區,社區管理委員會為何要綁上:“地層下陷、地基被掏空、土石流來了!” 的布條呢?
原來是建商計畫將這片山坡地樹林移除,取而代之的是地上七層、地下兩層,總共二十多棟、一百一十戶的住宅。居民才驚覺,長久以來陪伴他們的樹林,竟然是私人建地。
(採訪:) 但是中間這邊、因為他已經拋棄了,現在是國產署的地,現在你踩的地方是我們社區原來的既有公設的階梯式步道,因為我們這邊很複雜,你去了解的時候你才發現我們為什麼要去打這個官司? 因為很簡單,建商當時圍這個圍籬是把我們整個中央公設都圍起來!他不給你用,他就說: 唉這我的地你不可以進啊!你覺得這樣合不合理?不是很奇怪嗎? 三十年前我買房子的時候,就像我剛剛回答那個同學的問題一樣,他都跟我們說甚麼? 這公設…你都可以用!
但是我們租你,就像我前面講的我們租你,二十年一千塊,那理論上你又可以使用對不對? 但是你看後來建商來講甚麼? 這是我的地、我沒有要給你用!
讓台北小城居民最擔憂的是,其實現有的網球場、游泳池,兩側坡地樹林具有保水滯洪功能。一旦把樹林砍掉蓋大樓,對社群的水土保持,將產生很大的衝擊,假如這塊滯洪的山坡地全部蓋起大樓,後果難以想像。
一九九七年林肯大郡事件造成一百多人房屋損壞、全毀,無家可歸,造成二十八人死亡的悲劇,仍然歷歷在目,有關單位在山坡地開發上,是否應該提出更嚴格的標準,是否應該慎之又慎呢?
公民記者 王建勛 新店安坑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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