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衛生科學局(HSA)公布,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的四個月內,就有八人因違法販售電子煙等新型菸品而被起訴。這八位賣家年齡均介於26至41歲間,共被處罰款新加坡幣172,500元(約台幣352萬元),但其中4人因未按期繳納罰金,再被判處22至122天有期徒刑。
根據新加坡《菸品廣告與銷售控管法》(簡稱TCASA)規定,2011年起開始禁止電子煙產品的銷售,2018年新加坡政府進一步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相關新型菸品」,除原有的禁止進口、分銷及販賣之規定,更禁止私人持有、購買及使用。
根據新加坡現行的《菸品廣告與銷售控管法》規定,進口或販售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相關載具皆屬違法。一旦違法屬實,初犯者最高可處新加坡幣10,000元罰金(約台幣21萬元),或面臨六個月有期徒刑,也可罰款與刑責兩者兼施,甚至重犯且惡意者,最高刑罰可再加倍。
新加坡三年43人因販售及2588人因吸食被重罰
從2018年至今(2021)年2月,三年來,新加坡共43人因販售新型菸品而被提告,其中最高的罰款金額為新加坡幣99,000元(即台幣210萬元);另有2,588人因持有、購買或使用新型菸品而被罰,這些使用新型菸品者,多被處罰金新加坡幣2,000元(即台幣4.2萬元)。
文: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 林清麗
全面禁止新型菸品。圖取自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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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揭露菸商真面目,扭轉網路充斥菸商扭曲誤導的現況~由國內權威醫師組團隊開設「台灣拒菸聯盟」此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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