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蘇澳新站廣場前交通標誌之設立!?
公民記者:朱水文
台鐵新任局長能[見微知著]?看到烏黑的屋頂?如何重建旅客及民眾的信心?
2021年04月27日上午台鐵局長交接典禮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監交,從代理局長交通部次長祁文中手中將印信轉交給新任局長杜微。杜微上任表示[勇於改革,成就不一樣的臺鐵]。
左圖係台鐵提供杜微宣誓!
台鐵蘇澳新站廣場前往停車站圍牆上設有單行道標誌,上方再加上禁止標誌?禁止行人站立?輪椅客要爬樓梯下去停車場?該禁止標誌何時設立?
烏黑的屋頂及牆壁訴說者台鐵經營者的維護管理心態?
上圖係20210425拍攝
原來只設置單行道標誌,且汽車道旁斜坡牆內應有設置照明設備?並用分隔道的方式讓行人通行!
上圖係2016年08月26日拍攝
2016年08月25日發生旅客因停車場照明設備故障,造成旅客受傷,就設立一面禁止標誌?
2018年10月12日鐵運營字第1070037544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函主旨:有關台端反映蘇澳新站等業務興革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四、台端詢問停車場燈具一節,查該站定期檢查燈具,以維護照明正常,惟燈泡為消耗品均有一定壽命,時有燒損之情形,車站仍以最快時間予以更換恢復,並無隱匿是屬事實,如有發現燈泡燒損或接獲旅客反映必在最短時間恢復正常,107年9月20日停車場一具燈座燈泡閃爍不定,已於107年9月22日更換燈泡修復。
五、逃生指示燈插頭未插一節,已於2018年8月28日將掉落插頭插回,並於各個逃生指示燈插座黏貼【此插座為避難方向指示燈,請勿拔起】警語。
六、蘇澳新站停車場之坡道加裝燈具一節,查該站停車場坡道係為車輛專行,非供行人行走,車輛雖自身有照明燈供行駛,惟考量旅客反映汽車坡道照明略為昏暗,遂於107年8月12曰增設10盞照明,以提升照明度。
七、蘇澳新站未落實車站消防設備監督維護管理一節,查蘇澳新站除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項每年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安檢申報工作外,亦於每月進行消防自主檢查及每日站場設施巡檢。
正本:****
副本:交通部路政司、本局秘書室(列管第792、779號)、宜蘭運務段
局長鹿潔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2018年9月20曰鐵運營字第1070034737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函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蘇澳新站等業務興革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敬復台端2018年9月6日院首長電子信箱人民陳情案件
二、有關2016年8月25曰蘇澳新站停車場照明不足1節,查該站有定期巡檢燈具,如有發現燈具燒損之狀況,會立即更換修復,不影響照明。
三、有關消防設備部分,查蘇澳新站每月指派專人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1次(2018年8月份檢查日期為8月2日四、另查台端業於107年8月27日已針對蘇澳新站消防設備投訴在案,經該站再次全面巡檢後,發現第一月台有一處消防栓警示燈因鬆脫接觸不良有不亮情形,並已於8月28日調整完成恢復正常,本案本局已於107年9月3日鐵運綜字第1070033249號函回復台端在案,尚祈諒察。
正本:****
副本:交通部路政司
本局秘書室(列管第735號)、宜蘭運務段
局長鹿潔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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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7條
禁制標誌之設計,依左列規定:
一、體形 圓形、八角形、倒等邊三角形、方形及專用於鐵路平交道之交
叉形。
二、顏色 除特殊標誌另有規定外,遵行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禁止限
制標誌為白底紅邊黑色圖案。
三、大小尺寸
標準型 圓形之直徑為六五公分,八角形之對角線為七○公分,三角
形之邊長為九○公分。
放大型 圓形之直徑為九○公分,八角形之對角線為九○公分,三角
形之邊長為一二○公分。
縮小型 圓形之直徑為四五公分,八角形之對角線為五○公分,三角
形之邊長為六○公分。
特大型 視實際情況定之。
四、圖案 標準型圓形禁止標誌之紅邊寬為一○公分,斜線寬為六公分,
斜線方向自左上至右下經中心與垂線成四五度交角。限制標誌之紅邊
寬為一○公分。
五、禁制標誌設於距禁制事項之起點至一○○公尺間適當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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