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並不喜歡這些過路客帶來的禮物。
通往宜蘭的台九線北宜公路,是台灣北部重要交通運輸與觀光遊憩道路。
雖然北宜高速公路通車以後,大部分的小汽車都改走高速公路,但不能行駛雪隧的大型車輛,還是要在此來往運輸。
卻有一些沒有公德心的司機,為了個人方便 將垃圾往窗外一丟,
這些人類製造的"禮物",並不受大自然的歡迎,
人們隨意的走到哪丟到哪,最後受害的,還是住在這片土地上的自己。
以上是 公民記者 吳孟哲 在北宜公路所做的報導。
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Main content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上網查尋了一下有關台九線北宜公路段駕駛亂丟垃圾的問題,原來早在94年08月09日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就發布新聞稿,針對道路主管機關未善盡管理之責,造成道路髒亂開出全國首張罰單。
只是現在亂丟的都是運匠大哥的便當,希望所有的用路人能維護我們這條美麗的道路,舉手之勞將垃圾帶走,而不是往窗外丟。
以-下-是-當-時-新-文-稿-的-內-容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新聞稿
=============================
標題:本縣環保局針對道路主管機關未善盡管理之責,造成道路髒亂開出全國首張罰單。
有鑑於道路散布垃圾造成髒亂情形,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對於道路維護管理機關之責任,並無相關法條予以規範。本縣依據地方制度法經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於94年5月19日修正公告「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將「道路散布垃圾或其他廢棄物有礙觀瞻者」列為禁止規範,賦予道路維護管理機關之責任,經通知限期改善未遵行者即處以罰鍰,再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本縣環保局於本月(2)日再次複查本縣台九省道北宜公路段,台九省道已於94年7月25日環保局正式公函要求公路總局第四區工程處改善在案,現場複查時仍發現有明顯道路散布垃圾情形,顯然未善盡道路維護管理機關之責任,因而依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將處以新台幣2,400元罰款,並限期94年8月10日內完成改善,否則將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表示:道路散布垃圾的行為處罰維護管理機關,只是希望藉此要求本縣維護道路管理機關,做好道路清潔工作,讓民眾能享有良好乾淨清潔的環境品質。並籲請民眾發揮公德心,在盡情遊樂休閒活動後,順手將垃圾帶走,勿將垃圾隨意棄置,環保局今年針對民眾亂丟垃圾於路旁之行為,進行稽查車道路錄影,至今已告發處分完成153件,未來將推展至鄉鎮市公所,希望有隨意垃圾行為之民眾,勿再亂丟垃圾。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中華民國9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