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權實踐與展望?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紓解民怨、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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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陳情民眾擺盪在監察與司法的糾葛中?監察院受理陳情案件中,司法案件占40%!

誰在浪費司法資源?

       大會標題監察權實踐?進行「監察與司法」議題時的詢答,民眾提出陳情人擺盪在監察與司法中,主持人卻說個案不在學術研討會中的議題?

監察與司法官官相護?

       中華電信挖斷自來水管,反映到中華電信竟遭該公司員工恐嚇管太多,向該公司董事長陳情時,更遭該公司保全不斷妨害自由,且遭該公司政風人員已不具名黑函,故意毀謗名譽,這些案件提告到地檢署,卻以不起訴結案,反遭該公司經理濫訟[誣告]之罪名,檢察官在偵查庭即言會起訴,且更教唆犯罪嫌疑人做違法之事,且在起訴書以[未明原因對中華電信懷有敵意]為理由,而法院對此荒謬之理由卻進行審理而不退回?最近沸沸揚揚的司法界高官的醜聞案中,前公懲會主委石木欽案,更引起民間議論紛紛[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懷疑?公懲會現改為懲戒法院?會有效地對司法人員不法行為進行實質的懲戒,還是留在司法界繼續危害人權?

       將檢察官楊大智的荒謬起訴[誣告]案,送到監察院陳情,卻以尚在審理的案件不受理,法院審理一審判[無罪],上訴檢察官論告時表示[中華電信不該提告,但身為職責不得不論告],最後以[無罪]定讞,將一二審案件暨光碟錄音檔送到監察院光碟錄音檔送到監察院陳情,監察院的回函參照法務部的意旨?監察院是如此的[紓解民怨?保障人權]?這樣的字眼卻是張貼在陳情中心不起眼的書桌角落下?

       上述濫訴[誣告]案種種離經叛道的言論?中華電信原由公部門[電信局],現名為民營公司,交通部佔三成以上的股權,仍受立法院的監督,中華電信總經理稱該項的訴訟係私人恩怨!既屬私人恩怨為何由公司支付訴訟費用?中華電信股東會股東會股東多次提出質疑?中華電信仍未要求該經理返還訴訟費用?中華電信的董事及董事長是由交通部指定,將中華電信違法事件陳情到交通部,交通部仍未要求該公司好好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此項違法事件送交監察院?監察院的回應是甚麼?

       監察院研討會第一頁的議程表介紹主持人,報告人及與談人的頭銜稱謂?同樣的身分卻有不同的標示?每個人的身分會有時空的變遷,同時具有不同職銜?但是以何種為準?都是委員?現任還是前任?是否應該標清楚?既是學術研討會?對名稱的定義更該清楚揭露?

       一場監察委員法律界前後屆的聯誼?

       監察院於2021年4月30日舉辦建院90周年學術研討會,由院長陳菊親蒞會場主持開幕及致詞,司法院前院長賴浩敏、監察院前委員李友吉林將財古登美廖健男馬秀如楊芳婉等;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曾石明、副審計長李順保;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鄧衍森、南台科大財法所所長羅承宗、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陳櫻琴;律師蘇友辰;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文魯彬、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等多名人士參加。

      研討會主軸為監察權實踐與展望,並分別就「憲政與監察」、「監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監察與司法」及「監察法制的過去與人權展望的未來」四大主題進行研討。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司法院前大法官廖義男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李鴻禧與台灣之友會理事長曾任第3屆監察委員張富美擔任主持人;並由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張文貞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志光、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榮耕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士帆、監察院委員蔡崇義分別報告「監察院憲政轉型的契機與挑戰: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及其職權為核心」、「監察權行使的法律性質與正當法律程序」、「獨立冤案審議委員會相關法制之芻議」、「歐洲人權法院對德國GPS偵查的人權監督」與「監察法制的過去與人權展望的未來」;司法院前大法官陳春生教授、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李念祖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葉俊榮、司法院前大法官李震山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愛娥、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惠宗、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監察院前委員第3屆及第4屆林鉅鋃、監察院前委員第5屆林雅鋒、監察院委員田秋堇、監察院前委員第4屆李復甸、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等擔任與談人並參與研討。 

       院長陳菊在開幕致詞時表示,監察院的職責,主要為糾正公務員及政府機關的違失,去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除揭示我國人權立國的決心,也全面落實人權理念,因而在各項制度上必須隨之調整與修正,使監察院功能更加完整,加強落實「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紓解民怨」及「保障人權」四大工作方針。監察院歷經戒嚴、解嚴與臺灣社會一同成長但仍然有如陶百川曹啟文等高風亮節的監察委員,從1947年戒嚴至1987年解嚴,司法院因為監察院的聲請,而做出解釋共有36件,約占當時戒嚴期間214件的六分之一。隨著臺灣民主社會不斷地深化、開展,監察院也轉向關注司法正義土地正義社福與勞動人權等事項,從歷年的陳情案件來看,最大宗為司法案件,占40%以上。監察院更應勇於面對時代變動,傾聽人民心聲與需要,並讓大眾了解監察院及人權委員會功能與職責,使人權的核心價值與概念更加擴展到社會上。 

       此次學術研討會總報名人數經統計已超過240人,然因防疫需要,按時間先後受理215人報名。監察院會將研討會實況全程錄音錄影,並於會後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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