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陳情中心的空城計?危險的大廳?
誰去監督監察院陳情中心服務態度?
監察院長陳菊於2021年04月26日和教育部合作辦理人權教育表示基層官員要有人權教育!
2021年05月03上午11時29分監察院陳情中心櫃台空無一人,駐衛保警說志工到十一時三十分就離開,如有陳情案要到裡面請秘書出來受理!陳情門口高掛者陳情時間為十二時三十分!號碼牌前被一盆栽擋住陳情桌左下被椅子擋者[紓解民怨 保障人權]標語?
監察院去年風風光光請來總統蔡英文來揭牌[國家人權委員會],而基本的人權如何安全的行走?熱鬧的舉辦周年慶及學術研討會!大廳上卻隨意放置拆下的廣告牌!這樣的行為監察院的總務單位有去監工!
依據陳情桌上號碼牌呈現[3],表示十一點半之前只有兩位民眾來陳情!牆上的電子跑馬燈,跑一推文字,卻看不到值日委員的名字,保警拿出標明值日委員[蘇麗瓊]三角牌,民眾寫好陳情書,保警去內部請所謂的黃秘書來受理陳情,該人員並未出示識別證,之前櫃台人員志工及駐衛保警都會佩掛識別證,而自稱秘書者非友善的表情拿者陳情書,不悅地朗讀內容?民眾要求見值日委員,該人員進到內部一會兒又再出來回應民眾說[委員不見民眾]!值日委員的職責?
監察院於2021年5月3日發布2021年4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7案,審查決議成立糾舉案1案、糾舉2人;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0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4案。
監察院統計4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89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305件。
4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34件,函請機關說明、查處153件,送請機關參處209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350件,併案處理408件,其他(不屬監察院職權範圍、陳訴內容空泛、需陳訴人補充說明或補送資料等)151件。
二、糾舉案1案: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誠正中學桃園分校)院長(兼任校長)邱量一及訓導科長林文志調任桃園少年輔育院以來,推動校務能力不足,管理無方,致管教人員縱容學生幹部集體霸凌弱勢學生,校內霸凌及集體鬥毆狀況越演越烈,且明知校內有班級幹部做莊聚賭及向被害學生勒索金錢等重大違規,卻未依規定通報,核有嚴重失職,已不適宜再領導學校校務,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
三、糾正案10案:新北市樹林文林公托中心不當對待幼童,新北市政府管理及監督顯有怠失;又衛生福利部怠忽研擬客觀標準,亦有違失案,糾正新北市政府及衛生福利部。財政部關務署處理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之相關作業有欠周延,導致期程延宕,嚴重影響造船進度,核有不當案,糾正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航港局於2020年11月21日辦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發生測驗試卷誤印答案事件,凸顯該局試卷印製校對及檢核、測驗期間偶發事件緊急通報之程序均存有嚴重闕漏,核有違失案,糾正交通部航港局。澎湖監獄對有精神疾病之受刑人,逕予獨居監禁,致該員自縊身亡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澎湖監獄等案。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