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領隊失職被判刑 領隊除了關照山林潛藏之危機外 還要注意法律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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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領隊失職被判刑 領隊除了關照山林潛藏之危機外 還要注意法律危機?

 

※ 跟著貴人幹大事,跟著草包誤一生;押對領導贏一場,跟錯領隊毀一生?登山要跟對人、走對路;你跟著蜜蜂飛,就到花欉;你跟蒼蠅鑽,就進茅廁! ※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身為登山領隊若因你的無能或形勢判斷錯誤,極有可能「害死登山客」?兵隨將轉,在登山界想要成為一名優秀領隊或嚮導,就得要有身經百戰的豐富山林經驗、知識、觀念與技能,再加上一點領導統御的能耐?否則,自誤誤人,下場難堪,恐會替自己招惹一些窘境?百岳老查看了日前(2021.05.31.)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文內容,對於登山領隊被判有罪,稍可理解?這判決是對登山界的提醒與警示?故有必要將其大要臚列出來,以為山友或領隊嚮導們之參考。

台中市有位外號叫「虎哥」的王某,是網路招兵收費的個體戶自任領隊,在法律上這似乎是屬於「從事業務之人」?他經營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小天地,惟在2019年2月間,透過臉書招攬了5位隊員在3月12~19日的馬博橫斷8日之行程(1人未去),只是身為領隊無視於山區雪況,隊員雪攀裝備又不足,仍執意攀登卻造成一名張姓隊員於攀登完秀姑巒山回程時,因「高處墜落導致創傷性休克死亡」,家屬憤而提告。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虎哥有罪:

1.虎哥領隊此行是有報酬(每人收費8000元、保險費500元)的行程,其具「保證人」地位而應承擔更高於一般登山隊員之注意義務,理當善盡保護隊員安全之責,包括對路況差、積雪及隊員雪攀裝備等之注意。虎哥也自承,在前往秀姑坪途中積雪越來越多,在秀姑巒山時發現起風下大雪,這也證實該起山難發生之日,天候確實不佳,且沿途積雪情形已非簡易冰爪足以應付,惟虎哥仍執意攻頂,衍成罹山憾事,明顯違反了「注意義務」?

2.事故發生了,身為領隊辯稱他有告知隊員「活動風險自負」,他不用對罹山者負責,隊員之罹山也與他無關?此心態遭法官痛批「嚴重欠缺身為登山領隊應有的責任觀念」,既不知反省又想推諉卸責?可想見這判刑是不會太輕的?此案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1年8月(可上訴);另「張妻及一對兒女也向王男(虎哥)求償600萬元,此案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

3.虎哥有偽造文書之嫌?他於2月14日在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攀登玉山園區開放(須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登山路線聲明書」中,「偽簽5人名字」?這部分,虎哥「全盤否認犯行」,辯說他在臉書社團中有註明要「同意代筆」才能參加活動,代簽名是經隊友同意?但隊員一致證稱,沒有授權虎哥簽名,更沒有見過什麼「聲明書」?其實,很多領隊嚮導為了隊伍能成行,在網路申報時就便宜行事的代隊員簽了名與填具各項資料,此項虎哥又「踢到鐵板」,多了「偽造私文書」這一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如易科罰金,以一天折算1000元)。

4.虎哥一再錯估形勢,以致一步錯步步錯?A.隊伍出發前一天玉管處已發布高山雪訊雪況;B.從團隊車行至東埔時即已見玉山一帶山頭白雪靄靄;C.隊伍第一晚宿觀高工作站,即有新莊登山隊伍(也是走馬博橫斷)領隊告知此山域之天氣及雪況,新莊隊已自白洋金礦山屋撤退下來,惟虎哥仍繼續前行;第二晚宿白洋金礦山屋,又有兩員新加坡山友告知天氣不佳及積雪情況,那兩位已改變行程,惟虎哥仍不為所動;D.第三天早上仍依計畫上攀,到秀姑巒山登山口(若百岳老查的直覺沒錯,該登山口應不是報載或判決書內所說的秀姑坪,而是已過了秀姑坪且位在秀姑巒山腰部的登山口,一般均重裝置此,輕裝上秀姑巒山,攻頂返回後於此再重裝腰繞往馬博拉斯山前進),看見積雪已厚,仍執意上攀。E.很扯的是,該罹山者僅有簡易冰爪,另一位連簡易冰爪都未帶,虎哥只好「分一支給其用,上坡時冰爪一直脫落」?攻完頂之後該罹山者走在最後一位,一個轉彎滑下2個隊員,一位較幸運(獲領隊賞賜帶上「一支」冰爪者)歸隊,一位就墜落山崖再見了。真不知這是個什麼慘烈的攻頂情境?

不見黃河不死心,不見棺材不掉淚?尤其是專業的登山領隊或嚮導豈能不小心因應?虎哥的登山經驗算是豐富的,也有過雪攀訓練,對雪地攀登的要求應該是了然於胸?只是,「商業隊」就是盡量朝著每一隊員都能攻頂的目標去努力,如此才能做出「口碑」、才有傲人的佳績?早在1996年攀登聖母峰的大災難時(15人罹山),攀登者之一的作家強.克拉庫爾在其紀實的《聖母峰之死》一書裡就有了答案?他指出,人們會問:「天氣既然開始惡化,為什麼高山上的登山者沒有發現徵兆?為什麼老練的喜馬拉雅嚮導繼續往上攀,帶領一群相對沒有經驗的業餘山友(每個人付了65000美元天價,只求有人安全帶他們上聖母峰的山友)走進明顯的死亡陷阱?」問題出在這個以營利性質的商業隊上?難怪第一位登上聖母峰的希拉瑞他就生氣地說:「一群群生手付費被護駕上峰頂,是『對高山大不敬』」。難不成台灣國內的登山環境也是如此散發出這般的銅臭味了嗎?

~  百岳老查 2021.06.15.

 

附 記:

參與商業性質的登山隊伍,每一位隊員都是以「客戶」的身份跟著領隊嚮導登山,也許大家對登山毫無概念或一知半解?隊員間也許信賴度不夠,所以大家也只能信賴領隊嚮導的帶領。因而很多山友都選擇他熟識或信得過的領隊所開的行程?此案的虎哥也許就是如此?同樣在1996年帶隊攻聖母峰而山難罹山的「山痴」公司創辦人費雪如是說:「大家高估了經驗的重要性……,高度不重要,你的態度才重要。」!照片一.引自2021.06.08.自由時報(照片家屬提供),是虎哥(著黃衣者)帶隊攻頂時的照片,可見當時的天候不佳及山徑積雪情況,拍攝完此照片幾小時後,隊員張某即墜落300公尺深之崖谷身亡。照片二.引自2021.06.08.蘋果日報(照片家屬提供),是虎哥深入險境搶救墜崖者,在張男墜崖處所拍照並告知家屬。

百岳老查回應1:

下決心最難!要一位深入崇山峻嶺中又面對一些不太確定因素,當下或當下的特定時段要一位領隊做出「好的決定」或下出「對的決心」,是不太容易的?每個人都知道要避禍就福,但何時避、要不要避、用何方式避、避向何處等等,在相對資訊、資源較不足情況下,誰敢拍胸脯說他能?對待風險的態度更會影響決策的判斷,在山域裡最常見的就是領隊「率而撤退」?這也失去了一些本可行而未行的缺憾?也只能一句「山永遠在」來解嘲?故說「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難也。」以結果論來批判當時處在極度情況下的領隊之決定,也許不甚公允?很多事後諸葛那種「認為領隊應該可以預測已經或即將發生的事情,但實際、實務上領隊並不能精準的預測到?」因此,「弄壞了一鍋粥」,甚至出了人命而挨告?「不可知的存在」,撤與不撤間,領隊千萬難!  百岳老查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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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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