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 新北市禁止新型菸品自治條例8/6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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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行政院今核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自8月6日起全面實施。

董氏基金會強調,「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除了明訂禁止未滿18歲者使用或持有之外,這是台灣第一個符合現行中央法律規範「業者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重罰」,也是面對新型菸品的危害,在中央尚未修法之前,地方自力救濟的具體成績。

為守護年輕族群免於電子煙、加熱菸的危害,今年4月29日下午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台第一個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新型菸品的直轄市。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自治條例明定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罰鍰1萬到10萬元。規範未滿18歲者不得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新臺幣2千到1萬元罰鍰;任何人不得提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零組件、可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使用之物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罰鍰1萬到5萬元。另在禁菸場所也禁止吸用、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罰鍰2千到1萬元。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特別感謝陳儀君議員, 她積極串連藍綠議員合力推動全國第一的「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以及特別撥冗與董氏基金會團隊面對面討論修法內容的戴瑋姍議員,還有楊春妹議員、洪佳君議員、周勝考議員、白珮茹議員、林金結議員、陳錦錠議員、邱烽堯議員、黃林玲玲議員、江怡臻議員、黃永昌議員、王威元議員、黃桂蘭議員、廖先翔議員的大力支持,以及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林松宏理事長、詹政道等老師們的全心投入,及臺北榮民總醫院賴志冠醫師及臺大醫院郭斐然醫師的奔波,跟著基金會向議員們進行專業的報告與說明,才能順利通過台灣第一個明文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的地方自治條例!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及陳儀君等多位議員力推新型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前排從左至右)黃桂蘭議員、楊春妹議員、洪佳君議員、陳儀君議員、終身義工陳淑麗、林松宏理事長;(後排從左至右)周彥真老師、施乃嘉股長、陳欣蓉科長、林惠萍簡任技正、詹政道老師、夏語婷老師、林清麗主任、石宜慧專員、賴志冠醫師(圖片來源:陳儀君議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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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議員聯手~新北市三讀通過禁止新型菸品自治條例!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

*為揭露菸商真面目,扭轉網路充斥菸商扭曲誤導的現況~由國內權威醫師組團隊開設「台灣拒菸聯盟」此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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