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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人權] 被警察約談怎麼辦?

2007/09/0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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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雖然執法者未必都代表正義,有時也會是邪惡的化身,但如果我們夠潔身自愛、小心謹慎的話,沒有犯罪證據,根本不用擔心上警察局。就算在警察局了,你一樣可以泰然自若,現代的警察制度已進步很多,不用擔心被刑求或是非法扣留,你只要夠聰明,懂得保護自己,不用害怕上警察局。


[法律與人權] 被警察約談怎麼辦?

文/喀飛(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長、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文宣組召集人)

(以下兩篇文章曾於2006.11.30、2006.12.6張貼過,最近又不斷有相關事件發生,再次重貼,提供各位同志朋友參考。)

2006年11月下旬,同志諮詢熱線的行政電話連續兩次分別接到求助詢問電話,在此之前,類似的個案也經常向熱線求助,藉此機會,特別提供一些建議,盼望對更多同志的人權有所保障。

來電者狀況:

在男同志徵友網站 ut 與人交談,或在拓網討論區回覆討論文章,因為暱稱出現「缺錢」、「包養」而被警方認定為援交,接到電話要求前往警局約談。

經過詳細了解這兩位的狀況,是這樣子的,兩人並未具體述說要援交,也沒有與人達成任何對價關係的約定,甚至僅止於網路上的文字暱稱,並沒有任何具體的援交行為或約定見面。

警察應該是利用職權從網路ISP公司,查出這兩人的上網地址,和使用者家中電話,而直接打電話給當事人要求配合警方約談作筆錄。

詢問、求助內容 & 熱線回應方式:

1.Q:是否應該依照警方電話中所要求,完全配合警方,前往警局說明或作筆錄?

A:依照你所描述的,可以確定你沒有具體的援交行為(表達性交易需求、描寫交易金額),且沒有以對價關係和網友見面從事交易,在沒有具體犯罪事實」犯罪行為的情況下,警察沒有理由要求你到警局說明。

2.Q:既然沒有犯罪行為,為什麼警察要約談我?

A:像你這樣的例子,熱線已經接到很多人打電話來詢問或求助。很多網路警察會利用這個方式找人去警局約談,是警察為了辦案績效,而採用這種方式,固定監控同志交友網站,亂約談人。警察只要把人傳喚過去,做好筆錄,完成「移送」的程序,就算是達成績效,可以獲得積分。

即使在接下來的階段,檢察官偵查後,發現你並沒有犯罪事實,而做出「不起訴」的處份,也不會影響警察已經獲得的績效積分。這就是為什麼會有警察明知當事人無犯罪事實,或罪證薄弱,卻仍要用這種方式把人約談去警局。

通常,警察總不能在馬路上隨便抓人治罪,要辦案,一定要有很清楚的犯罪者和犯罪事實,案子才能成立。相比起來,從網路上找人約談作筆錄實在太輕鬆方便了。警界中的不肖份子在業績壓力下,於是採取這種便宜行事卻侵擾人民的方式辦案。

3.Q:去了警局對我個人有何權益上的傷害?

A:大部分的人因為對相關法律程序或法條規範並不清楚,如果沒有律師陪同,在警局並不懂得如何合理地保護自己的法律權益,加上從來沒有去過警察局,免不了充滿擔心害怕,甚至恐慌,一但有不肖警察刻意以不符合事實的筆錄威逼或欺瞞誘導你簽字,很可能在誤導之下,從無罪變成有罪。即使事後在檢察官面前否認有犯罪意圖、犯罪事實,想要翻供洗去最名並非易事。

熱線處理過的許多求救案例,當事人在警局時,被一堆警察包圍,或是被警察以冷言冷語諷刺同志身份而有感受到巨大壓力,一心只想趕快離開警局,誤信某些警察所言:「簽完就可以離開,簽了不會有罪的啦!」未詳細察看筆錄內容容,就在與事實不符、對自己不利的錯誤筆錄上簽名!

4.Q:之前在電話中,我已答應警察明天要去警局,如果我不去,警察再打來,我應該怎麼回應他?如果不前往,會不會有不良影響,或是,我會不會因此被警方通緝?

A:如果警察繼續打電話給你,你可以表明:「現在詐騙集團很多,我不能確認你是否是真的是警察,而且我也問過律師,依照正常程序,如果你要傳喚我到警局說明或作筆錄,你應該用正式的書面通知書給我,才可以傳喚我。」

就像前面所說的,如果你沒有具體犯罪事實,網路警察是為了貪圖績效,僅以電話約談,這樣的約談方式並不符合正式規定,在警察單位內部的正式規範,警察要傳喚嫌疑者到案說明,必須寫明犯罪者、合理的犯罪嫌疑事實,經主管同意,才能發出書面的「傳喚通知書」約談你。

對於僅以電話通知,這樣不合乎規定的程序,你可以不予理會。而且,一旦你讓警察知道,你其實懂得這些相關程序的正式規定,原本想要便宜行事,藉此賺取辦案績效的不肖警察,勢必不願意浪費太多力氣在沒有犯罪事實的人身上。

5.Q:警察已經知道我家電話,萬一他繼續打電話到家裡,我要怎麼跟家人解釋?

A:很多人像你一樣,為了擔心同志身分曝光,而在無奈的心情下,被迫配合去警察局作筆錄。從你描述的過程來看,你完全沒有犯罪行為,當然不必被當成罪犯,面對家人或社會,自然不需躲藏畏縮。今天是不肖警察不當行使公權力,而造成你的困擾, 面對家人詢問,如有同志身分曝光的壓力,不妨推敲演練一些善意的藉口,減輕家人的疑惑或擔心。諸如:「詐騙集團假冒警察」等無傷大雅的說辭、以此免除你擔心曝光的壓力。

如果你對同志身份在家人面前曝光可以有更多的心理準備和調適,其實可以避免有人以「把你曝光」對你進行威脅,這些準備或許不是一蹴可及,但多些準備總是對自己有所幫助。如果你在這方面有需要找人諮詢,建議你也可以找同志諮詢熱線的接線義工進行電話諮詢。

(電話諮詢服務:週四、週五、週六、週日、週一,19:00~22:00,02-2392-1970,07-552-3264)

6.Q:熱線有沒有人可以陪我前往警局?

A:你的案子看來沒有觸法,與你聯絡的警察使用的手段也不合乎規定,除非警方對你發出正式的「傳喚通知書」,否則,熱線建議你可以不予理會。

 熱線遇到與你類似狀況的個案非常多,很抱歉熱線目前並沒有足夠的人力作陪同的工作,但是在諮詢方面,熱線可以提供協助。如果後續還有不同的狀況發生,你可以繼續打電話來諮詢。

(法律求助可打行政電話:02-2392-1969,週一~週五,14:00~22:00)

社團法人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人權小組 整理
2006年11月30日

熱心律師JJJ的法律意見補充

收到傳喚通知書 一定要去嗎

就算是接到傳喚通知書(或到場詢問通知書),你不去的話也不會有法律上的不利後果,因為傳喚並不具強制力,去或不去取決於你的自由意思(即要不要配合警察辦案,你可以自由決定)。傳喚不到並不會構成犯罪,警察也不能直接到你家中或公司來捉人,警察必須取得”拘票”才能強制直接帶你回警局制作筆錄。

如果你接到傳喚通知書(或到場詢問通知書)而不去的話,接下來警察可能會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一旦拘票核發下來了,警察便可直接到你家中或公司把你強制帶去警察局制作筆錄。但如果你的犯罪事證並不明確,單純只是網路上暱稱有"缺錢"或"包養"之字眼,沒有其他具體之事證足資證明你有任何散布性交易或暗示、促使性交易訊息(兒少條例第29條)之犯罪事實者,通常檢察官是不會輕易核發拘票的,所以如果今天你的情況單純只是這樣子,而沒有在網路上有其他性交易訊息之資料時,應該不用擔心會被拘提。

也就是警察傳你不到,也無法拿到拘票拘提你。(但若警察手上握有你的其他性交易犯罪事證時,則另當別論)

撇開以上有關法律效果之論述,單純就事實面上來看,如果警察傳你你不去,你也有可能會把警察給惹毛了,那麼他們就有可能會用其他方式來報復你,例如打電話到你家中給你的家人或是直接上門來問東問西,或是打電話到你的公司。如果遇到這種警察刻意找碴、刻意要讓你的事證曝光的情形,可能會對你造成諸多生活上的不便,因此以上有關傳喚和拘提的法律分析,雖然可以讓你法律上站得住腳,可是在非法律層面上,一般老百姓還是鬥不過警察的,所以雖然在法律上你可以不理會警察的傳喚,但我還是建議你乖乖地配合到警局走一趟對你會比較好,畢竟小人難防,不是嗎?

不想回答警察可保持緘默

而到了警局,無非就是製作筆錄,警察問什麼你答什麼,問到你不想回答的你就保持緘默,因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95條與第156條第4項規定,緘默是你的權利,沒有人有義務強迫自己作出不利於自身之供述。警察也許會兇你、會壓迫你,但你不說就是不說,警察一樣拿你沒輒(但警察還是有可能會當場採取第三段所述之報復手段)。通常很多人到了警局制作筆錄,都是否認到底,沒有就是沒有,警察沒有證據的話,還是無法辦你,這樣你懂我的意思了嗎?

被約談可能面對的狀況

警察約談,其實還會牽涉到更多層面,也可能朋友們到警局作筆錄時會遭遇到例如:警察問話口氣不佳、被壓迫(恐嚇)、要求提供資料(例如網路帳號密碼)、要求檢查你的包包、要求對你測謊、要求到你住宅搜索、要求當場驗尿等等,這些許許多多的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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