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強拆現場,國家暴力箝制新聞自由莫此為甚!
台南鐵路地下化施工範圍, 始於永康大橋站南端至生產路以南約2公里處,84年政府的規畫是在原軌進行地下化,僅徵用東側土地施工,完工後還地於民。但98年交通部鐵道局採納行政院經建會在96年提出的,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的建議,評估發現採行鐵路東移之土地開發利益高達512億元,雖避重就輕表示對施工經費挹注不大,但顯然是用來紓解政府的財政困窘,南鐵東移案最終取代了原軌案。犧牲百姓權益以成就政府利益,東移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受到嚴重的質疑。
黃春香為最後的抗爭半拆戶,要求原地保留三坪大的樓梯,以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機能,她也願意跟鐵道局就工程,法律各面向進行實質討論,甚至交通部長亦曾承諾好好協商,但都只是緩兵之計。110.8.20終於走到第三次強拆的碰撞,在國家機器底下,人民的力量是薄弱的,但警察暴力破門的當下,卻第一時間排除拿攝影機的記者,以安全保護為由,強制帶離丟包,國家機器戕害新聞自由莫此為甚,應予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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