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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全長8.23公里,84年政府的規畫是在原軌進行地下化,僅徵用東側土地施工,完工後還地於民。但因政府財政無力負擔而延宕,96年行政院經建會建議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98年交通部鐵工局在「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綜合規劃報告」核定版中,指出鐵路東移土地開發利益高達512億元,南鐵東移案最終取代了原軌案,犧牲百姓權益以成就政府利益。98年經建會還發新聞稿自詡南鐵東移案是「第一個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之試辦計畫」。
101年8月,300多戶居民組成「反南鐵東移自救會」反對徵收,九年下來許多居民迫於現實,無奈妥協,南鐵東移半拆戶的現況如何?而半拆戶黃春香為原梯保留,持續抗爭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過去一年黃春香及關注組向鐵道局提出,依照土徵條例57條設定地上權以保留2坪多樓梯的訴求,鐵道局以工程安全一口回絕,並拒絕進行實質對等的溝通,直到110.8.13的公文,鐵道局才表示是為了一致性而無法同意。
110年8月20號凌晨2:35,超過300名警力進駐開元路橋下建立封鎖區,聲援者退入黃家客廳,準備擋拆,清晨6時許,警方由11號後方破門,在第一時間驅離記者丟包, 再排除抗爭者,擴大接管黃家未被徵收的房舍,是對新聞自由最嚴重的戕害。
黃春香家樓梯保留揭露的是對公共工程影響極小,卻是對半拆戶居住狀態損害極大的例子,卻從未獲得任何透明協商的機會。
政府開發施政應講求公益性,必要性跟最小侵害原則,當黃春香追問有沒有侵害比較小的方法的時候,這些東西應該要有機會充分來討論,只是政府並不想討論,她要的是快速甚至必要時粗暴解決問題的方法,但土地徵收的傷害不是只用錢可以解決的,那是對迫遷戶整個人生的永遠傷害,但政府卻只有依法行政冷冰冰的回應,更何況是很有問題的法條及執行程序。
民進黨政府人權治國的承諾,在這些迫遷的執行細節中,蕩然無存,但他們不願承認,不想檢討,更不想改變,放任土地徵收迫害烽火四起,憾事不斷重演,政府贏了嗎?並沒有,民意有一天終將拆了這個政府,如同多年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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