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一讀版本一禁一開?
臺北市議會今(27)日下午4時審查《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因一讀通過的條文內容為「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與台灣現行規範不符,因此今日再進行進一步討論。
王鴻薇議員首先指出,臺北市衛生局提出且目前一讀通過的自治條例草案只有禁止電子煙,沒明文規定禁止加熱菸,這與中央現行規範不符;而且與臺北市只有一橋之隔的新北市已經在今年4月通過、8月行政院核定執行「全禁新型菸品」,不只進度、連法規強度都超前臺北市。王鴻薇議員提案「為了市民健康,不讓下一代成為新癮害世代,不能再擱置法案,應趕快修正自治條例草案的第九條條文,將電子煙及加熱菸全部禁止。」
剛完成「台北市訂定新興菸品自治條例之政經分析」論文的李明賢議員立即附議,目前有9縣市完成新興菸品自治條例,尤其鄰近的新北市都已全禁電子煙、加熱菸,若臺北市通過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難道要新北市的業者都跑來臺北市開店嗎?
左:王鴻薇議員/右:李明賢議員
圖片來源:10/27臺北市議會 第13屆第06次定期大會 第08次會議
王浩議員先說本案在法規委員會審查時都沒有提出這些意見或數據,不應該在此時突然轉向要全禁電子煙、加熱菸。王浩議員認為「如果十個孩子抽菸有七個是抽加熱菸,那我們不禁就對不起國家幼苗」,請衛生局提供青少年吸紙菸及吸加熱菸的比率數據。
王鴻薇議員再表示,之前就已經有保留發言權,所以本來就可以提到在大會上討論,也拜託議長至少將此案進入朝野協商程序,無論如何不能再拖,為人民健康,要在本會期完成自治條例。
對新型菸品問題深入研究的李明賢議員再補充,根據臺北市教育局的資料,2015-2020年高中職以下查獲電子煙的案件增加了30倍!國健署也指出,2019年全台青少年紙菸吸菸率10年來首度攀升,同時電子煙的使用率增加逾五成,推估2019年全台至少5.7萬名青少年使用;同被禁止且市面上僅出現五年的加熱菸也已有1.6萬青少年使用。李議員強調,並不反對進入朝野協商,但數據已經顯示我們不能再等,要趕快修法全面禁止。
陳建銘議員及吳世正議員也附議指出,現在立法已經慢了,家長們都很著急,目前中央現行規範就是禁止電子煙與加熱菸,臺北市不宜打開這道門,為了孩子們的健康,現在立法還來得及。
左:陳建銘議員/右:吳世正議員
圖片來源:10/27臺北市議會 第13屆第06次定期大會 第08次會議
針對《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審查,臺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召集人張誌傑指出,臺北市已是全台新型菸品交易最熱絡的地方,自應當機立斷全面禁止新型菸品,不只能有效捍衛市民健康、保障青少年免於新型菸品荼毒,更能影響中央,導正《菸害防制法》應有的修法方向,確保台灣近四十年菸害防制的努力成果,不會因菸商「推陳出新的毒品」而功虧一簣。
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則指出,傳統紙菸已盛行百餘年,台灣經過將近四十年的努力,成人吸菸人口才從500萬人降至目前的252萬人(官方數據)。然而菸商2011年全面介入產銷的電子煙,以及2015年再推出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崛起,被菸商美化包裝為「減害、可以幫助戒菸」的產品,導致台灣青少年的吸菸率及新型菸品的使用都在2019年開始雙雙顯著上升,為了我們下一代的健康,應及早終結舊有菸害(傳統菸品)並制止新菸害(新型菸品)產生。
終身義工陳淑麗指出:「菸商蓄意扭曲,傳統紙菸不好,但董氏基金會只反新型菸品,不反紙菸!」用造謠來打擊真正的反菸團體!事實上,只有「臺灣拒菸聯盟」推動的「未開放的『電子煙、加熱菸』兩者全禁,同時目標終結盛行百餘年的紙菸」,才能避免台灣年輕人淪為新癮害世代及確保國人健康。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進入二讀審查-王鴻薇議員率先發言與提案禁止新興菸品
影片來源:10/27臺北市議會 第13屆第06次定期大會 第08次會議
目前臺北市一讀的草案版本內容疑慮如下:
1. 電子煙與加熱菸在現行法規範下均屬非法商品,但臺北市自治條例草案第九條第一項僅有電子煙之禁止規定,法諺有云:「明示其一,排除其他」,意即未被列舉出來的事物即非法規效力所含括,似暗示加熱菸並非本自治條例所欲禁止之客體,與現行法制不合。
2.《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資訊休閒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高中職以下學校二百公尺以上;另外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規定:遊藝場(電動玩具、遊樂場、撞球場)及其他足以危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場所,距離國小應在一百公尺以上。新型菸品對於學子身心健康危害甚鉅,但一讀版本卻僅禁止學校周邊五十公尺。
3. 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將陷下一代成為尼古丁癮害世代!檢視日本、韓國、加拿大等「開放成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的實際經驗,成人未蒙其利,卻換青少年濫用有餘、深受其害!
4. 跨國菸草公司已研發推出「複合式加熱菸lil Hybrid」,即外型是加熱菸,但內藏電子煙匣,以應付部分國家「一禁一開」的政策。鄰近的香港也曾面臨少部分議員強力要求一禁一開,但其衛生局局長公開回應:「電子煙與加熱菸幾乎都是同一銷售管道,『一禁一開』不但難以執法,還必須增聘20名以上執法人員及每年再多支付千餘萬元(約新台幣5000萬元)的公帑,才有可能規管」。
家長婦幼團體建議修正《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北市目前一讀條文 |
建議修訂 |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任何人不得於距離本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五十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式菸品。 |
第九條 除依法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者,適用各該法律之規定外,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
新北市的條文: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 (110/8/6施行) |
第四條 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 |
附註:
1.日本的社會與新菸草網路調查,15-19歲青少年加熱菸使用率,2015年為0.6%,2019年增至4.8%,短短時間增加8倍。
2.韓國開放成人使用電子煙,一年後青少年曾經使用電子煙比例為0.5%,3年以後增加到9.4%,遽增19倍;而2017年開放成人使用加熱菸,一年後就有約3%青少年曾經使用,比電子煙的擴張還快。
3.加拿大於2018年開放成年人合法選擇電子煙,一年後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從8.4%驟升為14.6%、增加約八成,同時青少年吸菸率也從10.7%迅速攀升至15.5%!
*為揭露菸商真面目,扭轉網路充斥菸商扭曲誤導的現況~由國內權威醫師組團隊開設「台灣拒菸聯盟」此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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