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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立委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 結果跌破眾人眼鏡

2010/07/2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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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公民記者楊雅茜台北報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19)日召開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其中令眾人感到驚訝的決議是,曾獲三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一名立委趙麗雲與過去同樣表現優異的江義雄,竟都因擔任委員會主席時,無法維持會議秩序,被各扣四分,傷亡慘重,可說是「傷很大」代表。但審查委員們也表示,本次審查結果只是初審決議,尚未定案,公督盟將於八月初召開「立委評鑑第一次公民審議庭」,號召公民共同審議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案,讓公民共同參與評鑑監督立委。

【公民記者楊雅茜台北報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19)日召開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其中令眾人感到驚訝的決議是,曾獲三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一名立委趙麗雲與過去同樣表現優異的江義雄,竟都因擔任委員會主席時,無法維持會議秩序,被各扣四分,傷亡慘重,可說是「傷很大」代表。但審查委員們也表示,本次審查結果只是初審決議,尚未定案,公督盟將於八月初召開「立委評鑑第一次公民審議庭」,號召公民共同審議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案,讓公民共同參與評鑑監督立委。

初審會議中的十二個案件,以藍、綠立委在委員會爆發肢體衝突等類似案件最多,針對該類似案件,審查委員們普遍認為,主持當日會議的主席們,如趙麗雲、江義雄、張慶忠及吳育昇等委員應負全責。

評審委員指出,因主席在會議前一天,一定會熟知當日議程,且主席負有維持會議秩序職責,所以若爆發會議衝突,主席的責任難辭其咎,因此,評審委員認為,應將擔任發生議事衝突的委員會主席,給予扣分。同時,評審委員們也認為,院長和副院長的責任與委員會的主席一樣,也應以負責維護院會秩序為目標,因此,建議於第六會期時,將院長及副院長納入評鑑審查中。

另外,初審會議中,也將日前在教育委員會發生的延長會議時間,來領取加班費的議案,提出討論。評審委員一致認為,趙麗雲委員在六月二日主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時,竟以發表感言方式,硬將會議時間延長到十二點四十分,以達到立法院加班標準,進而讓人產生有A加班費之疑慮,該行為實屬不該。對此,審查委員認為,由於延長會議是由主席趙麗雲提議,所以,決議應由擔任會議主席的趙麗雲負全責,因此以扣兩分處置。此決議也使昔日獲獎無數之立院模範生,可能在此次會期評鑑中喪失第一名寶座。

其餘審查案件還包括,立委陳亭妃於質詢過程中撕毀預算書,審議委員們認為,此為毀損公物行為,因此,決議將陳亭妃扣兩分。此外,立委涂醒哲也因曾說,「哺乳時怕被人家覺得太小、不好看嗎?」等言論,在質詢過程中,有物化女性、不尊重女性與引喻失當之嫌,所以公督盟審查小組依評鑑作業辦法,將涂醒哲扣兩分。

此外,還有立委利用特權事件,如王進士、蕭景田、廖婉汝與陳瑩發函至各機關要求提供尾牙禮品及潘維剛助理違反監獄「受刑人及受戒治人接見與送入物品注意事項」致電關照外送粽子與鼎泰豐湯包、雞湯給受刑人劉泰英、黃宗宏享用,,評鑑委員認為不妥,皆依評鑑作業標準扣一分。

另外,十二個案件中,其中兩件爭議案,事涉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評鑑委員認為,雖然院長不列入評鑑中,但關於王院長批評平價國宅恐成貧民窟及擔任爭議人物李照雄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事件,委員們皆認為王院長身為國會領袖應謹言慎行,考慮社會觀感,雖依據評鑑作業辦法對院長不予評分,但決議於總評時,進行譴責,並建議未來也將立法院正副院長納入評分。

不過,言行及官司審查會議委員表示,此評鑑結果並非定案,為使評鑑作業能有更多公民參與,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表示,將融合公民審議及國外陪審團機制,首創於八月初召開的「立委評鑑第一次公民審議庭」,邀請過去曾參與IVOD評鑑之公民、學者及NGO代表擔任陪審團,讓立委就其行為做出解釋,並針對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案做出審議,就看這些被扣分的立委是否能藉此機會力挽狂瀾,重新獲得評鑑委員愛戴。

第5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第2次初審會議案件及決議結果列表
事件:王進士、蕭景田、廖婉汝與陳瑩發函至各機關要求提供尾牙禮品(2010/02/11)
結果:王進士、蕭景田、廖婉汝與陳瑩委員各扣一分。

案件二:百年國慶不提「建國」,陳亭妃怒撕預算書(2010/03/31)
結果:陳亭妃委員扣兩分。

案件三:涂醒哲失言:哺乳時怕被人家覺得太小、不好看嗎?(2010/04/01)
結果:涂醒哲委員扣兩分

案件四:王金平批評平價國宅恐成貧民窟(2010/04/18)
結果:依據評鑑作業辦法對院長不予評分,但決議於總評進行譴責。

案件五:教育委員會審查陸生來台法案初審及確認初審議事錄衝突(2010/04/21)
結果:會議主席趙麗雲扣兩分。

案件六:確認上回陸生來台修法議事錄衝突(2010/04/26)
結果:會議主席江義雄扣兩分。

案件七:教育委員會審查大學法陸生來台條文兩黨發生口角議事空轉(2010/05/10)
結果:會議主席江義雄扣兩分。

案件八:內政委員會初審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採認大陸學歷條文衝突(2010/05/10)
結果:會議主席張慶忠扣兩分。

案件九:趙麗雲、洪秀柱、江義雄延長開會時間為立院職員爭取加班費(2010/06/02)
結果:會議主席趙麗雲扣兩分。

案件十:內政、教育聯席委員會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採認大陸學歷及開放陸生來台修正草案復議衝突(2010/06/02)
結果:會議主席吳育昇扣兩分。

案件十一:王金平擔任爭議人物李照雄(綽號「憨面」)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2010/04/26)
結果:依據評鑑作業辦法對院長不予評分

案件十二:潘維剛助理違反監獄「受刑人及受戒治人接見與送入物品注意事項」致電關照外送粽子與鼎泰豐湯包、雞湯給受刑人劉泰英、黃宗宏享用(2010/06/06)
結果:潘維剛扣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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