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與罪-兒呀,你在哪裡? 記者錢濟安 台北報導
日前立委羅淑蕾在一場租稅人權的公聽會上,談起「稅奴悲歌」,凸顯國內稅制缺乏對人權應有的尊重。羅淑蕾說前年在中山區發放低收入戶白米,一位八十歲的老太太一跪下就一直哭,說她母親節時,在電視上看到劉兆玄院長說要買一束花送他媽媽,她的兒子好多年不能回台灣了。
日前立委羅淑蕾在一場租稅人權的公聽會上,談起「稅奴悲歌」,凸顯國內稅制缺乏對人權應有的尊重。羅淑蕾說前年在中山區發放低收入戶白米,一位八十歲的老太太一跪下就一直哭,說她母親節時,在電視上看到劉兆玄院長說要買一束花送他媽媽,她的兒子好多年不能回台灣了。「一回來就被限制出境,已經十七年…。」老太太擔心到死之前,都見不到自己的孩子,兒子以前年輕不懂事,跟朋友開公司,朋友拿他的名字當負責人,因為不瞭解稅法,而且生意做垮了,沒有去申報公司的所得稅,所以公司就被依法核定,欠了兩百多萬的稅,在被限制出境前就躲到大陸工作,然而從此不能回來,一回來就無法再出國賺錢,生計就成問題。八十歲的老太太,十多年無法看到自己獨生子。求助無門歲的老太太,只能下跪哭泣。羅淑蕾立委指出,國稅局對於欠稅人動不動就限制出境,惡法造成人倫悲劇!
羅淑蕾說:「當然最近法令修法說,欠稅不要超過五年,也就是說到111年的時候,就可以全部解禁,可是聽說好像很多官員都不服,還要再修改這個法令。」羅淑蕾不平的表示,民法的債務追償都有十五年的期限,難道政府就比較偉大,變得完全無限期?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林天財律師提到,以前因為欠稅的強制執行是無止無盡,所以在96年的時候,規定已經移送強制執行的案子,只能夠再徵收五年。但是現在因為行政機關的怠惰,覺得追徵績效不符合成果,所以希望立法院再修法,現在財政部,包括行政院也通過草案,把五年的稽徵時效,還要再延長五年。所有的國家都有時效規定,包括刑法上也有追訴權跟行刑權的時效規定,難道在台灣殺人放火比國家追稅更應該受到保護嗎?在國外,像日本幾十年來都是五年,我們從稅捐的核課稽徵到執行,其實已經很漫長的一段時間,所以我們覺得這個立法院應該要勇於承擔,一定要把這個法案擋下來,不要讓人民受到無窮無盡稅捐稽徵的苦痛。
根據審計部調查意見資料,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民國90年至98年3月底止應執行案件中,限制出境就高達18萬4,852件。檢視國稅局一貫的行政作風,似乎早就習慣把人民當作小偷看待。從日前YouTue點選率超高的「你是我的眼」可窺見端倪,不過主唱者換成台北市國稅局局長淩忠嫄,她當著政大學生的面前,竟然鼓勵學生檢舉逃漏稅,還以檢舉獎金最高480萬元誘惑單純的學生。卻沒有考慮公開鼓勵檢舉衍生的問題,包括造成社會不安、猜忌,甚至不實檢舉造成稅務冤案,還可能被作為企業鬥爭的工具。羅淑蕾立委就指出,很多合夥人不合,撕破臉吵架之後,就隨便弄個資料向稅捐機關檢舉。 參考先進國家辦稅的態度,台大葛克昌教授研究指出處罰越重的國家,稅收越少,美國經過三次的稅改,稅收大幅增加,就是一例。美國融入企業管理的概念,從過去僅注重追求股東的最大利潤,轉變為「提供顧客最大滿足與服務、股東即可獲得最大利潤。」反觀台灣法令,如果動不動就限制出境,人民無法正常拓展業務,等於喪失賺錢能力,如何期望他償還欠稅?以知名港星阿B鍾鎮濤為例,自2002年聲請破產後,全部收入交給受託人管理,禁止過奢華生活,也不能自費出國旅遊等,一有財產就要拿出來還債。重點是他並沒有被限制出境,政府留給他一條生路,也鼓勵他賺錢還債。 葛克昌教授指出美國自1979 年設置「納稅人保護官」後,各國蔚為風潮,先後從事納稅人保護立法,如納稅人保護團體得提起公益訴訟以監督稅收之支出、陳述權、申辯權、控告與檢舉稅務機關權利、稅收征收的監督權、生存權及其他基本權保障、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原則與獨立稅務法院之建制等。看看國外先進國家的作法,國稅局,您到底急什麼?為了自己前途?績效獎金?或檢舉獎金?欠稅,並不等於窮兇惡極的罪犯。 看來台灣租稅改革得加快腳步,希望全民監督政府推動「租稅人權」,還希望八十歲的老太太,能有機會見兒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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