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政府有責任
保護民眾不受假法扶欺騙
民眾共同監督
呼籲行政院應會同內政部、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保障民眾不受假法扶欺騙之對策,並應積極清查相關案件,保障弱勢民眾之權利。2022年03月04日上午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接獲甲女申訴,發現「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以「法律扶助基金會」下GOOGLE關鍵字廣告,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混淆該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藉機攔截弱勢民眾,造成其近用國家免費扶助資源之障礙。有關市面上「假法扶」欺騙民眾問題,司改會及法扶基金會將正式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律師公會提出檢舉。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台灣的一個以「為經濟上的弱勢者支付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提供法律的專業扶助,實現訴訟的平等權」為宗旨,由政府所捐助設立的私法人組織,也是台灣第一個公辦民營的法律扶助機構,主管機關與捐助成立者為中華民國司法院。
1998年間,由律師林永頌及律師鄭文龍發起,結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及「台灣人權促進會」三個團體,參考世界各國法律扶助、法律救助機構之運作,開始推動台灣的法律扶助制度。
1999年7月,司法院主辦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作成「推動法律扶助制度」決議,因與發起者的目標一致,因此加深推動之決心。
2003年12月23日,經過民間之多方奔走及司法院之支持,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
2004年1月7日《法律扶助法》公布施行,同年4月28日法律扶助基金會完成法人登記,7月1日法律扶助基金會正式受理民眾申請。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