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7月1日由中華電信等七家業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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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按公司筆劃順序)等7家公司於2022年7月01日下午在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二樓舉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以下簡稱電消中心)成立記者會,消費者未來如遇電信消費爭議,先直接向電信業者申訴,或撥打0800-034-580(0800-您申訴,我幫您)服務專線,也可透過網頁(https://tcmc.tw/)填寫申訴單,進行申訴。消費者經過申訴,若與業者間仍存有爭議,且電信服務爭議金額超過2千元以上,可於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日起30日內向中心申請調處服務。做為善意第三方溝通協調平臺,調處雙方對調處結果不滿意者,可拒絕調處結果,逕自循其他消費爭議解決途徑處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輔導七家電信業者 (左起)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遠傳電信及新世紀資通總經理井琪、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林麗雲、孫雅麗、王維菁、台灣大哥大及台固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等。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進行連續4年通訊傳播市場觀測調查發現,台灣行動通訊普及率超過124%,本國16歲以上民眾超過8成使用上網吃到飽方案,超過3成民眾使用行動電話為聯絡工具。因應智慧型手機使用普及率攀升帶來的多元應用服務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迅速有效處理電信消費爭議,也有利促進應用服務市場多元發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電信管理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電信事業,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指定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 7 家公司,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提供消費者新的消費爭議申訴與調處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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