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注意:二手菸擾鄰法院判賠11萬元
癮君子注意:二手菸擾鄰法院判賠11萬元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經常在家門口吸菸,但菸味會飄進曹姓女子、陳姓男子家中,致使對門鄰居2人長期受二手菸所苦,勸告無解下錄影蒐證提告。法院根據曹女、陳男出示錄影畫面,發現張男吸菸侵害鄰居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判張男各賠償曹女6萬元、陳男5萬元。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曹女跟陳男向法院控訴,3人是桃園市平鎮區1處集合式住宅社區鄰居,各戶之間相互比鄰,棟距僅有3米,張男從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期間,頻繁在家門口及社區共用走道上吸菸,因為社區住宅棟距近,菸味在兩排高建築中不易消散,張男每次抽菸後,菸味都會飄進屋內。向管委會反映後,張男都置之不理,持續製造二手菸行為超過1年,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極限,嚴重侵害2人的身心健康及居住安寧權。要求張男不得將菸味飄到自家中,也要賠償50萬元。
而張男表示,在一般住家、騎樓或陽台吸菸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之禁菸範圍,他在家門口、社區中庭抽菸並沒有讓鄰居造成損害,就算有,也應該是管委會或者執法單位告知,但從未有人向被告勸導。且在2021年5月後已沒有在門口吸菸,要求駁回告訴。
法院審理後,發現有多個張男在家門口吸菸的影片。法官認為,抽菸後煙器的確可能飄進曹女、陳男家中,不過2021年5月後已經沒有如此行為,因此沒必要禁止。曹女、陳男為避免聞到菸味,長期無法開窗,導致空氣沈悶、無法對流,張男侵害曹女、陳男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且情節確屬重大。不過因窗戶長期關閉,僅有蒐證時開啟,蒐證完就關閉,無從證明身體健康受有損害。法官審酌曹女退休護理師、經常在家,陳男在電子業工作,月收入30萬元,會外出上班,各賠償6萬元、5萬元。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大多數癮君子可能覺得我已經在自家門口吸菸了,為何還不行?事實上,二手菸真的會影響到左右上下的鄰居,而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也是有二手菸害! 因此,為了自己、家人、鄰居和諧,尋求正確管道戒菸才是長久之計! 遇到居家二手菸害問題,提供自力救濟3步驟:1.道德勸說公告。2.訂定住戶規約。3.民事訴訟。
圖片來源:美國非吸菸者權利基金會(American Nonsmokers' Rights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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