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煙行動【杉原事件美麗混亂 】
在9月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東縣府敗訴,應立即停工之後,今日上午10至12時有一場「『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現場查核」,但是名列在公文中、應出席的「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人員沒有出現,由於動工與否的各種現象,取決於建管課的認定標準,但該單位逃避缺席,使許多疑慮無法現場釐清,今日場勘形同白忙一場,浪費時間。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出,今日來執行查核的台東縣政府人員(
環保局蔣炳釧及城鄉發展處胡宗仁),卻同時也是美麗灣訴訟案中的被告,如此「球員兼裁判」的環評現勘根本不具公信力,而且9月7日更一審判決公佈後,縣府還在媒體表達不排除再上訴,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金蒂就此抗議「縣府錯誤的政策一錯再錯,真的看不下去了!」刺桐部落族人呼籲縣府停止荒謬的再上訴。針對今日會勘結果,林淑玲有兩點聲明:
第二:本次會勘沒有公信力,因為權責單位(台東縣政府建管課)沒有參與,需要認定的復工疑慮仍然沒有解決,一拖再拖,時至今日該單位仍無法公開解釋,所謂的「開工、施工、動工、復工」所指為何。林淑玲指出,這些「工」,都是需要「雇工」來做的「工程」,工人進出工地卻不算施工行為,那他們做得是什麼。因此,關於復工的具體內涵,就是在今天需要台東縣政府建管課的認定,「該來查核的人不來,來的相關單位卻又不清楚認定標準,能查核什麼?」
民眾也質疑台東縣環保局的監督機制不明確(還是根本沒有建立機制?) 負責查核的環保局人員蔣炳釧對現場環境不熟悉,他也坦承本身不了解工程施作內容,勘查又缺乏有系統的時間、地點對照組,面對民眾的質疑只能說「帶回去研究、帶回去討論」。
由於今日場勘無法具體回應民眾的質疑,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民眾表示,絕對會要求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及環保署給人民一個交代。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無法估計並不代表沒有影響),日後帶來的衝擊將沒有後悔與重來的餘地。
(記者黃苑蓉報導)
20100917_美麗灣場勘相簿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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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出席的「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人員沒有出現。
看到這個不禁讓我想起這陣子台北花博事件,百多億的案子兩個章就可以執行,中間不是請假就是不要蓋,因為一蓋下去就要負責,是不是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也知道這其中必古怪所因故無法協同探戡,如一切都可以攤在陽光下,何故依然有工人在裡頭進出,還謊稱是維護而非施工?何故諸多族人的疑慮這麼長的時間了,還是帶回去研究?是敷衍還是對原住民就不當一回事?於情,你對當地的原住民有多少的尊重?於理,你們一審敗訴何故蠻橫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