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同意核發美麗灣渡假旅館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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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腦袋裝什麼?
不顧停工判決 台東縣府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
(自由時報.2010/09/22)〔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
環保爭議停工中的杉原美麗灣渡假村昨傳出新進度,台東縣政府「依法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城鄉發展處長許瑞貴強調,未來業者提出裝修許可、甚至營運前的公共設施施工前,都必須依環評結論召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同意。
環保人士批縣府蠻幹
環保人士、在地居民林淑玲不滿地指出,縣府根本是比照「中科三期」模式、無視民眾訴求而「蠻幹」,還硬要說「依程序一切合法」,根本是以假合法之名為「違法的開發案」護航。
針對六公頃美麗灣開發案,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五日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業者並隨後提出變更投資執行計畫申請書,今年八月十一日業者取得六公頃環評建照,上月底提出申請使用執照,昨天中午獲縣府核准。
許瑞貴說明,對「美麗灣」視為一般申請業者,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縣府必須核發相關執照。
環團針對美麗灣案,已分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環評無效」、「第一次申請的一公頃以下開發面積建照無效、美麗灣應停工」的行政訴訟,兩案縣府均敗訴、正上訴中。
縣長黃健庭強調,尊重環團意見,雖然環評無效行政訴訟還在上訴中,但這次的建照是業者依合法程序申請的六公頃面積,在行政訴訟定讞前,環評仍屬有效。林淑玲表示,與律師討論後,不排除向高等行政法院再提建照、使用執照無效的行政訴訟,並向監察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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