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股山下的傳奇 之十九
十九 家長合夥人
孩子的教育,只是學校老師的事嗎?聰明的家長都了解,光靠學校或老師的教學,是不夠的。學校教育更不能只靠政府的力量,家長的投入和協助,更能幫助學校教學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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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熱心參予學校教育,可以幫助學校和孩子正向的發展!
因此楊文貴教授提出「家長合夥人」的辦學概念。學校和家長不是主雇關係,老師和家長更不是主從關係。學校和家長是合夥人,共同為孩子的成長,一起努力和打拼。
所以就讀人文學校,需要家長簽署同意書,除了認可學校的辦學理念外,更要投入一定時數的家長義工服務,接受一定時數的親職教育,才能成為人文的合夥人之ㄧ。
學校由家長和老師共同經營辦理,唯一的目的就是,讓孩子能快樂健康的成長,發揮潛能,成就一個有用的國民。所以家長必須分擔學校,教學及活動的事務,不是把孩子交給學校,其他就袖手旁觀了。
所以你可以看到人文的家長,隨時在學校任何角落,從客人接待,環境清潔打掃,到教學的協助,甚至三餐的打理,籌募基金等,出錢出力,為的就是實踐合夥人的信念和角色。
把家長視為辦學的合夥人,是人文的第十九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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