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知多少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接觸到許多化學物質,這些化學物質可能來自空氣、食物、個人護理用品、家用產品和藥品。不過,接觸某些化學物質會對健康產生有害的健康影響,例如癌症。導致癌症的物質稱為致癌物質。常見的致癌物質的來源包括氯仿、加工肉品、汽機車廢氣、紙菸燃燒產生的煙霧和燃燒的煤炭。 為了保護公眾的健康,國際衛生規管機構評估了許多新的和現有的化學品,以確定它們是否可能是導致癌症的致癌物。如果判斷這些化學品具有致癌性,他們會進行進一步的評估和制定法規來限制或完全停止這些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化學物質如何導致癌症?
有毒化學物質導致癌症背後的生物機制是非常複雜的。簡單來說,當一個人接觸致癌物質之後,通常會被吸收到體內,並分佈到不同的組織中。一旦化學物質進入了細胞,這些物質通常會經歷許多後續的生物化學反應,將其轉化為其他形式。這些反應的產物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細胞的基因和DNA結構。一旦基因或DNA受到改變,會影響細胞如何產生特定分子的指令,或者影響調節這些分子的過程。如果這些損傷沒有得到修復,最終會導致細胞功能失調。這些細胞將會失去對外來信號的反應,通常會以異常快速的速度生長和分裂,這就是癌細胞的特徵。
化學品如何按致癌性分類?
為了説明保護公眾並降低癌症發病率,一些機構已經制定了相關程序,根據化學品的致癌潛力對化學品進行分類和分類。這些機構包括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或(IARC)、國家毒理學計劃(NTP)以及美國環境保護署(EPA)。一般來說,這些機構研究著重的關鍵問題是:一種物質導致癌症或可能與癌症產生有關的生物變化的證據有多強。以來歷史悠久和具有良好國際信譽的IARC來說,他們會選擇並邀請一個關於待評估化學品的科學專家小組,仔細審查科學文獻中有關該化學物質的所有可用論文。為了評估證據的強度,專家組會仔細考慮可用的研究數量和結果的一致性,以及每項研究與人類癌症的科學品質和相關性。
這種分類將化學品分為四組之一:第1組表示該化學物質對人具有致癌性,第2A組表示可能對人致癌,第2B組表示可能對人致癌,第3組表示不可分類。第3組分類並不表明該化合物不致癌,而是該小組無法從現有研究中得出關於該化學物質與癌症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的結論。例如,接觸幾種化學物質會使人不清楚哪些化學物質是導致後來癌症診斷的原因。IARC已經對多種化學品和其他危害物質進行了評估和分類。其中許多分類後來都具有廣泛的影響,例如紙菸煙霧、環境空氣污染、柴油發動機廢氣和加工肉類,這些都被歸類為第1組致癌物質,或被證實對人類致癌。行動電話發出的電磁輻射被歸類為1B組,或可能致癌,紅肉被歸類為2A組,或可能致癌。雖然這些分類沒有直接導致任何法規的決定,但這些分類激發了更多的科學研究。雖然IARC可以為監管機構提供建議,但實施政策還是取決於各國。此外,這些分類並不代表致癌風險的大小,但對於支援各國衛生機構限制民眾接觸已知、可能和可能的致癌物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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