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台灣史地南鐵地下化遺構立法委員陳椒華的建議
公民記者:朱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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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立法委員陳椒華五項建議
開放民間專參與會議
1. 由於旨揭遺構大部分依古蹟歷史建築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不符地下出土文物應優先由考古遺址委員會審議之情形,請文化部督導臺南市政府重新由考古遺址委員會審議19處遺構是否具文資價值,予以列冊。
2. 旨揭遺構經審議認定列冊追蹤者,請文化部督導臺南市政府依文資法第57條先完成文資審議確認文資身分後,再行後續處置。
3. 請交通部路政司督導鐵道局旨揭工程挖到疑似遺構,通知陳椒華辦公室,加以記錄並即時公開資訊,定期更新後續辦理處置情形及相關調查、移置計畫。
4. 請文化部督導臺南市政府即時公開旨揭工程挖到疑似遺構,依文資法辦理之相關現勘、審議等紀錄,供大眾檢視。
5. 關於旨揭工程挖到遺構後臺南市政府依文資法辦理之相關會勘、審議會議,請文化部督導臺南市政府開放民間專家學者三至五位列席。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立法委員陳椒華特別安排2023年3月13日上午考察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交通部由王國材部長率鐵道局局長伍勝園、臺鐵局局長杜微、路政司林福山司長及相關主管人員,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並邀請文史專家共同參與,檢視部分挖掘現場、遺構移置情形,以及相關審議計畫資料,並進行綜合討論,後到台鐵新營倉庫實際瞭解相關移置維護情形,發現臺南市政府目前皆依古蹟歷史建築委員會來審議地下遺構,與考古遺址專業有所落差,將再召開協調會釐清19處遺構文資審認問題,並建議交通部與文化部督導鐵道局和臺南市政府將挖到疑似遺構及後續文資審議處置資訊即時公開,接受大眾檢視,以避免政府球員兼裁判,持續輾壓重要歷史資產。 。
針對交通部及台南鐵地下化工程進行4年來,已挖到19處遺構,從兩千年前的「聖功女中遺址」到清朝大北門城垣遺跡、人骨、糖間遺構,日治時期全台僅存轉車臺、臺南車站舊排水設施等,堪稱歷史古都臺南重大文資發現,然在南鐵地下化開發時程壓力之下,珍貴文資恐遭粗糙處置、破壞切割,甚至遺失變賣等。
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以今日考察的日治時期機關庫為例,臺南市政府在去年2022年4月19日文資專案小組會勘,決議其有文資價值應予「列冊追蹤」,卻同時又以「施工可行性」來決定將之切割移置,實為政府工程凌駕文資惡例!陳椒華強調,遺構列冊後,鐵道局應依文資法第57條先完成審議確認其文資身分後,再行後續處置,而非文資身分未明前即倉促移置。關於臺南市政府以古蹟歷史建築委員會來審議地下遺構,陳椒華也認為十分不妥,建議文化部應督導臺南市政府重新以考古遺址委員會來審認19處遺構文資價值,才符合文資專業分類審議的制度。陳椒華建議,發現遺構及後續文資審認過程資料都應及時公開接受檢視,並開放民間專家學者列席相關現勘審議,讓人民有機會監督政府,才能相信政府真的做到南鐵開發能與文資並重,相輔相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助理教授蕭文杰表示,根據文資法第3條,「有形文化資產」有9個類型,本案19處之遺跡是南鐵地下化工程開挖之發現所謂人類過去之生活遺跡,既然是蘊藏於地下之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跡,其價值判斷就應該是必須選擇「考古遺址」類。台南文資處一開始就似是而非的把應該放置在「考古遺址」類型的19處潛力文化資產,採用「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委員來判讀,這是犯了嚴重的錯誤,也是規避「考古遺址」審議。為何「考古遺址」類型的潛力文資一開始不能用別的類型來審視,因為這涉及文化現象的判斷,通常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委員是沒有「考古」這樣專業訓練。南鐵地下工程與文化保存都是公共利益,是可以共榮的不應該將文化淪為開發犧牲品,否則這會使古都失色,台南人淪為不知故鄉歷史的異鄉人。
暗坑文化工作室吳柏瑋表示,本案19處發掘之文資均應以文資法第57條「考古遺址」方式處理,法條明確規範程序完備前不准動工,但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知法犯法,在程序未完備的前提下就放任破壞文化現場,以至於出現不可逆的文化破壞,這是十分可惡的行為,我認為文化局應依法行政,後續以及正在進行之清查、移動、切割都應暫緩,待程序完備後再進行。
東門巴克禮歷史教育推廣協會總幹事李新元表示,在目前工程已經進行的情況下,應當要對未來如何讓這些文化資產能夠具備展示教育的功能,提出具體規劃,很遺憾今天並無聽到相關內容,希望未來政府能夠更加積極關注相關的活化與歷史還原工作。另一方面,鐵路沿線其實相當鄰近清代至日治初期長老教會活動區域,包含車站北側墓葬可能與三分子墓園有所關連,還有新樓醫院旁糖間也可能與長老教會醫療宣教歷史有相關,建議要再做更進一步之調查。
陽明一街實驗工坊發起人藍博瀚表示,近年臺鐵立體化工程均在各大城市車站周遭發現珍貴的考古遺址,如桃園、嘉義與臺中,以及本案臺南。可以證明,在1901年至1908年間縱貫鐵道興建時,於城市中心劃為鐵道用地的基地中,應當都潛藏著從史前、清末與日治早期的人類活動痕跡,以及成為鐵道用地後鐵道設施的變遷痕跡,凍結了不同時期的地方發展歷史。
然而在各地鐵道立體化規劃時,地方文化局並未及早展開相關調查研究,透過史料或圖資套疊釐清車站鐵道用地中潛在留存的建築遺構或設施,並以此為據執行考古試掘。以至於待立體化工程開始進行後,發現珍貴遺址時均以延誤重大公共建設為由,往往依循疑似遺址或搶救性發掘的途徑,導向無法現地保存,另行切塊提取遷移保存模式,以致具高度文資價值的潛力考古遺址或地下構造物,在遷移後難以認定文資價值。當前應當非從地方單一案例檢討,而是從中央為首,重新檢討鐵道立體化工程的整體規劃,應當納入工程前的相關調查與發掘事宜。
交通部長王國材指示鐵路建設與文化資產保存兼容並蓄
交通部鐵道局說明,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目前進度已達75.59%,本計畫工程開工之初即提報「文化遺址監看計畫」,並經臺南市文資處同意核備。施工開挖期間,都有由專業考古廠商進行施工監看作業及定期提送成果;施工過程中如遇文化遺址(構),即停工並通報主管機關並依規定配合辦理後續作業。
臺南鐵路地下化工程計畫至2023年3月7日止,目前已發現遺址(構)19處,其中15處已處理完成、1處暫以覆蓋回填保護、1處由專業廠商移置作業中、2處依文資處核定之調查計畫由專業廠商探查中。有關遺址(構)之移置或保存,均依文資法令並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書辦理,由專業考古廠商進行測繪、掃瞄、包覆保護及移置作業,每月辦理定期巡檢,查察存置維護情形。
王國材表示,「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肩負臺南都市再生發展、整合都會區交通運輸系統的任務,是重要的鐵路交通建設,而施工期間所發現的遺址(構),是見證臺南古城的歷史更迭的文化資產,在工程進行與歴史古蹟建築保存中取得平衡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臺南鐵路地下化計畫」原訂明年底完工,但因施工期間發現遺址(構)必須增加處理時間,工程已有落後原訂進度,預估較原訂2024年11月前完工時程可能要延後1年以上。因此,他要求施工團隊全力配合文資保存作業,在遺址(構)保留第一優先的前提下調整工序,降低對工進之影響,儘可能加速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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