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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志政策 盼消除歧視

2010/10/2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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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苗志琪、袁珮倫/中正大學報導】

  台灣極力打造出對同志友善的一面,卻經常出現歧視的政策,許多相關政策的修改,卻時常是選舉競爭下的空頭承諾,而校園內也頻傳性別歧視的案例,同志同學及家長應多應用《性別平等教育法》,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相較於健保、經濟這種影響層面極大的議題來說,政府對於同志的相關政策,大多數都是事發過後的因應方案,或是選舉期間的口頭支票,許多皆淪為爭取選票下的犧牲品。「像是馬英九曾答應要幫同志證婚,但是到現在卻沒有看到行動。」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鄭智偉表示。

  例如今年二月分台北市發生的教育局公文事件,公文中明確表示「台北市政府應檢討同志公民政策,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我們經過半年的連署及抗議,期間政府完全沒有道歉的意願,到最後才撤銷公文。」鄭智偉說。關於這些問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條便明文規定:「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確保同志同學的學習資源、課程教學內容、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的防治、申訴管道以及罰則,這對於同志同學來說,為一大保障。
照片

同志走上街頭,台灣同志大遊行高舉標語訴說訴求。

圖片來源/翻拍自網路

 

  1986年,祁家威與同性伴侶到法院辦理結婚被拒,轉向立法院請願,立法院的答覆為:「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純為滿足情慾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2001年,中國時報頭版頭條「同性戀將可組家庭、收養子女」,報導法務部草擬的「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將同性戀婚姻權及收養子女權列入。但是到現在,法律仍舊沒有保障同志的婚姻關係,並且政府對於同志還是存在著負面的觀感,反倒是同志團體越發積極爭取,舉辦各種活動來催促政府做出反應,希望達到雙贏的局面。


  「雖然說可能有部分的人不能接受,但至少要保留一些空間給他們生存,畢竟現在應該是要做到讓大眾可以接受同志的程度,而不是禁止同志的發展。」中興大學應用數學系四年級謝崇煥說。彰化師範大學副校長郭麗安說明:「其實政府會採取保守的態度也是因為民眾的關係。」台灣是一個講求民主的國家,政府的決策都是取決於學者和民眾的意見,但是基本上現在的台灣人民多數認為同志是有病的,一般的民間機關、家長和宗教團體還是排斥同志,政府也只好如此。

  多方面多屬於弱勢的同志,必要時可以尋找相關的法條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郭麗安建議,如果是在學的學生,可以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在《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第二章第十二條明確表示「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第十四條則說明「學校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同志同學假設在學校受到排斥或欺負,就可以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向上申訴。假如是工作方面發生糾紛,則可以依循《性別平等工作法》來提出申訴。

  整個社會大環境,或是說政府,對於同志還是存在著負面的觀感,同志其實最需要的是一個有保障的未來,而非一個空有美麗外表的願景,卻沒有方法通往那裏。同志如何在資源極少的狀況下,能讓政府推動對他們能公平對待的政策,是一件還要長遠爭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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