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官官相護的魔咒 監察院請出尚方寶劍
媒體報導監察院上周罕見動用「質問權」,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說明高鐵BOT案。由於監委問題尖銳強硬,質問近二小時,兩首長疲於回應;監院還揚言,不排除提案彈劾。在此感謝聯合電子新聞辭典中解釋了「質問權」,讓民眾更加了解我們五院的作用以便監督。根據監察法第二十五條,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後,相關部會至遲兩個月內,應將改善檢討及處置作法答復監察院,若監院還不滿意,即可動用質問權,針對被糾正機關首長提出質問,若機關首長一個月後仍未改善,監察院可據此提出「彈劾!」
監察院既然握有質問權,當年被違法起訴的太極門冤案,在91年監察院就做了調查報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違法濫權的侯寬仁檢察官 還將此案列入人權重大保障案件,卻讓法務部拖了八年之後,法務部再推說臺高檢調查後宣稱「查無不法、不當」及「超過公務人員十年懲戒期限免責」,來呼?監察院、呼?社會大眾!尤其侯寬仁檢察官的起訴書既已被監察院認定不符證據法則,依法不得提起公訴,起訴書自始無效,檢察官本應撤回起訴,或由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或直接判決不受理,但侯寬仁檢察官自始的違法錯誤,卻讓一、二、三審法院耗費10多年審理,浪費龐大資源及社會成本,造成上萬名太極門人的無比傷痛,這樣難道都不需要有人出來負責任嗎?
今年4月8日有十幾位立委包括謝國樑、呂學樟、羅淑蕾、邱毅、賴坤成、田秋堇、蔡正元、陳明文、林滄敏、陳亭妃、黃志雄等立法委員之口頭與書面質詢,均針對檢察官濫權起訴與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責任問題,要求法務部給人民一個交代。當時田秋堇委員就以九十一年監察院要求議處侯寬仁一事質詢曾勇夫。當時法務部曾指派三名檢察官調查這個案子,「是哪三位檢察官,我們到現在都不知道,調查過程也不知道。」曾部長還聲稱,「高檢署都查無不法不當」此話一出反而自曝公務機關之顢頇迂腐與官官相護,民怨引爆到最高點!
馬總統於國慶當日致詞中提到:未來的司法改革必須是「全民的司法改革」,應該從民眾的角度,理解人民對司法的期待與人民歷經訴訟的痛苦。顯然法務部還沉浸在我說了算的老大心理,看來除非監察院拿出尚方寶劍-「彈劾!」破除官官相護的魔咒,否則「全民司改」看來又是空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