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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I 共乘總車資不能超過260 元 六人乘收費有爭議

2010/10/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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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士林區交通隊:乘客若覺收費不公,可要求跳表計費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吳瑞峰先生表示,大中華計程車共乘制的收費總和不得高於260元,因此針對現在六人乘坐的總車資350 元會盡快督導並解決。士林區交通隊吳春明警官表示若乘客覺收費不公,可直接要求跳表,司機不能拒絕。

記者/劉芳汝、虞如斯綜合報導

   已正式開辦近兩年的計程車共乘, 其路線為「劍潭←→文化大學(山仔后)」,收費標準從一開始四人乘坐每人65 元,到現在四人乘坐60 元,其總車資從260 元降到240 元;但若計乘車為六人共乘,則最後座二人每人收55 元,其他四人每人收60元,其計算總和為350 元,超過當初預設的總車資260元。
 對於六人乘坐每人收費標準不一的情況,大中華車隊小隊長張睿騰指出,由於共乘路線大多從後山凱旋路至天母東山路,地形蜿蜒陡峭,考慮到車尾同學乘車舒適度僅收55 元。但公共運輸處吳瑞峰先生表示不論搭計程車共乘人數多寡,基本上不得超過既定的260 元,雖承載人數增加但基本上總車資260元為不變定價,因此公共運輸處會盡快督導並解決。
 北市府的計程車共乘計畫自97 年起實施至今在環保、小客車需求量減少及增加業者收入等方面發揮顯著成效,除大中華國旗車隊於校內設有共乘地點外,校外也有提供計程車共乘,但計費方式則依路線收費:從格致路經仰德大道下山收費60元,行經凱旋路至天母則是每人65 元,但不提供包車服務,未乘滿則依里程計費。山仔后計程車站負責人表示共乘制應一視同仁,才不失共乘的意義。
 士林區交通隊吳春明警官表示,若共乘計程車的乘客覺得收費不正確,可要求司機改用跳表,計程車司機不能拒絕;若仍有問題可至派出所進行協調。財金4B 吳家璇同學認為學校計程車搭乘雖較為方便,但每周五服務時間稍短,建議增加車次與服務時間。
 計程車共乘是台北市政府於97 年底針對文化大學地理位置特殊、交通安全等問題的考量實施的制度,與其合作的是大中華國旗聯隊;起初該制度上路時的計價原為每台車乘滿每人收費65 元,或單人包車220 元的統一價格。施行後大中華車隊發行優惠卡,擁有「大中華國旗車隊優惠卡」的師生,可享四人共乘每人60 元的價格,而後因應同學反應與學校協調後改為乘滿後每人收60元。但為考量六人座計程車中後兩位的乘客空間較小,因此給予每人折價五元的優惠;其餘乘客收費價格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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