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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喔!「官話連篇」比鬼話連篇還恐怖

2010/11/04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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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中國人怕鬼,西洋人也怕鬼,全世界的人都怕鬼。恐怖喔!恐怖到了極點喔!」,聽到這句話你會想起誰?沒錯,就是文學大師─司馬中原!因為他曾經主持過:《今夜鬼未眠》、《驚夜嚇嚇叫》這兩個靈異節目而聲名大噪,便成為藝人郭子乾模仿的經典名言。有的人喜歡聽鬼故事,有的人會害怕,害怕的程度又有分,輕則毛骨悚然、惶恐不安,重則大驚失色、驚魂魄散。而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話比「鬼話」還恐怖,那就是「官話」。什麼是官話呢?在此筆者將「官話」定義如下段。

        「官話」就是政府官員專用的語言,時常運用模稜兩可的語句、精確定義的單詞、以及答非所問的對話來玩文字遊戲。不論在哪一個政府部門,所有官話皆有共同的出發點,那就是只要遇到問題,便行嘴上太極拳法之原理,左一拳、右一掌,把問題推得一乾二淨,說話刻意婉轉含糊、拐彎抹角兼政治正確,好為自己留下退路,以便事後「技術上否認」,之後再對人民實施洗腦教育,那麼自己的官位與俸祿絕對可以保住。筆者發現最近引發民眾怨聲四起的財政部官員,便將「官話」發揮得淋漓盡致,下面舉幾個的例子要讓大家了解,這些「官話」連篇是如何的恐怖,是如何踐踏人權、殘害百姓:

一、面對立法委員財政方面的質詢,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不斷重複地說:「不會啦」、「我們再檢討、再檢討」,未提出任何具體說明與做法,回答敷衍、想搪塞了事,顯示其無能為力。

二、面對太極門弟子追討86年錯開的稅單72萬,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局長陳合發:「原查的單位是台北市國稅局」、「法院判的不算數啦」,擺明著推卸責任、死不認錯、欠錢不還!

三、96年0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書中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但財政部部長李述德卻說:「刑事歸刑事,收入歸收入」,不把判決當作一回事,不但沒有讓國稅局撤銷違法稅單,還使其聯合台北行政執行處查封拍賣太極門二處道館,行徑和強盜一樣,嚴重侵害人民權益。這件長達14年的稅務冤案讓太極門弟子受盡苦楚,他們四處奔波陳情抗訴,飽受舟車勞頓之苦,為了替國家社會找回一份真理不惜以性命相抵,然而這些官員們卻一路升官發財,不斷地殘害百姓。

四、面對太極門的抗議要求撤銷違法稅單,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大言不慚地說:「出來主張的都不是納稅義務人」,看來這位局長她認為自己說的算,自己判斷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是所得性質而非贈與。不過民法406條明文規定「贈與,因當事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為無償給與於他方之意思表示,經他方允受而生效力」。人家太極門弟子都說他們給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而且就算每人每年贈與若超過一定額度必須納稅時,要繳稅的也是贈與人並非受贈人,不知凌局長是把主張贈與的納稅義務人給弄錯?還是擺明要開這些違法稅單?

        這些「官話」的背後,到底有多少人民的心酸血淚?多少人民因為這樣走上絕路、斷送性命?筆者奉勸各位官老爺們,有時說說「鬼話」可以當作茶餘飯後消遣消遣用,但是這「官話」可不能再亂說下去,否則無辜百姓被殘害的怨氣、怨念將會比鬼話還恐怖喔!恐怖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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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驚 (未驗證) ・ 2010/11/05 23:00

真得好恐怖喔~~~

唉呀 (未驗證) ・ 2010/11/19 10:29

In reply to by 驚驚 (未驗證)

何止恐怖,633跳票、所得三萬美元跳票、股市上萬點跳票、ECFA照顧本土勞工跳票、司改跳票、稅改跳票、...芭樂跳票,對不起說錯了,芭樂本來就跳票。人權兩公約說說而已,反正尚有對策,下有政策,所以,...跳票。請問完全執政,權力、行政、立法一把抓,然後再訴求反貪腐、司法改革大遊行,到底是甚麼道理?喔~原來是另一種跳票宣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