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走納稅人的錢?誰偷走了國庫的錢?
媒體大篇幅報導,監察院彈劾違法失職二級上將胡鎮埔。這樣的新聞看來似乎與你我無關,對我們生活也沒有影響,如果你是這麼想,那就錯了!而且大錯特錯!
監察院指出,胡鎮埔在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長任內,涉不當發放國軍獎金,變相將保防安全費當作津貼,除發給所屬主管,自己也不當領取三十二萬元,還自行核訂內規,違反會計法規定,將國軍一千多萬的保防情報費用當作津貼。而這些所謂國軍獎金、保防安全費等,事實上都是我們人民納稅的血汗錢,交到國庫又被這些人給盜領走了喔!你能說沒關係嗎?
注意,不只這些,從2010年9月底審計部最新查核報告更指出,98年度的公務員獎金1605億,其中的1233億根本沒有法源依據。也就是有77%違法發放獎金是被胡上將之類的高官,給乾坤大挪移到自己及心腹的口袋裡。這樣你能說沒關係嗎?
網友們還精算了全體公務員平均違法獎金值。全體公務員向全國每人收取6,978元之獎金,其中違法向每位國人收取5,361元,平均每人獎金299,146元,平均違法獎金229,811元。如再扣除無獎金及微獎金制之人員之後平均每人獎金708,278元,平均違法獎金544,116元,看了這些數字,你還能說沒關係!
國庫空虛?根據行政院提出政府債務餘額到民國100年底將高達4.9兆元(每位國人負債21.3?萬)我們納稅人養的這些公僕呢!有人人羨慕的優渥高薪及福利,本於職責還要領獎金,領最多的非檢調、國稅局、警察莫屬,行政院還表示:「核定有案的各項獎金,或為激勵公務人員士氣、或為獎勵其特殊工作績效,是行政部門提升效能的重要工具」。這麼說來沒有獎金公務員績效就肯定不佳了!真是繆論!人民不是傻瓜啊!
人民納稅的每一分錢都要用在刀口上,薦請監察院及立法院修法,杜絕不法獎金,對於公務員所有違法的獎金應該都要追回來,還給國庫還人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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