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實施2月餘,有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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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在6月7日召開記者會指責政府刻意技術性的拖延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程序,導致民眾的權益受損。民眾在該記者會的指控來自新版菸害防制法於3月22日正式實施,規定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但因為政府一直卡關,導致無法在規定的3個月內,即6月22日前提出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也造成過去被海關查扣的加熱菸品無法取回,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海關過了6月22日後將這些加熱菸銷毀。
其實打從新版菸害防制法正式實施至今已經超過兩個月,引發了人們開始關注加熱菸在市場上是否買得到、是否已經合法。然而,讓人意外的是,政府在針對加熱菸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方面顯得動作緩慢,因此有民眾指控政府是故意拖延審查程序。
根據新版菸害防制法第七條規定,包括加熱菸產品的指定菸品,應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方可進口、製造、販售。因此,大眾期待著政府能夠迅速進行加熱菸的健康風險評估,除了可早日在市場上見到加熱菸合法的上架販售,亦可進一步理解加熱菸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然而,迄今為止,政府在進行這一評估方面的行動似乎緩慢而不力。
對於政府拖延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原因,有一說是政府為了緩解反菸團體給的壓力才如此。另外,由於加熱菸產品在某些國家已經受到廣泛關注,已有擠壓到原有菸品市場市佔率的經驗擺在那兒,因此一些既得利益團體的確也可能對於加熱菸即將上市採取抗拒態度,並說服政府推遲健康風險評估的進程。可是這種行為引發了公眾的擔憂和不安,政府應該意識到,拖延健康風險評估的審查只會增加公眾的不信任感。
所以,政府應該積極行動,確保加熱菸產品盡快進入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在評估完成後及時公告相應的法規和措施,正式監管加熱菸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給民眾一個完整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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